台北市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一名歐姓員警(33歲),本10日凌晨4點多在轄區巡邏時,發現一處民宅的屋主因煮食燒焦,大門敞開忙著滅火,歐員竟趁亂潛入屋內,從屋主放在桌上的皮夾內,拿走6千元現金,屋主事後察覺現金短少,調閱監視器時,赫然發現進屋偷錢的竟然是一名制服警察,不滿員警知法犯法,隨即到文山二分局報案。
鏡週刊2026.09.17 20:40 臺北時間
扯!警員趁民宅火警竟潛入偷6千元 屋主調監視器逮個正著
- 記者|鏡週刊
警方獲報得知有員警涉嫌趁隙偷竊民眾財物,該分局督察組立即啟動調查,調閱周邊監視器及勤務紀錄後,確認歐姓員警涉案,隨即將歐員依竊盜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分局內部召開考紀人評會,因該員涉竊盜民眾財物事實明確,核予一大過處分、調整職務至警備隊,並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同時追究相關幹部考核、監督責任。
文山第二分局表示,17日證實確有員警涉竊案件,強調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採取「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發現問題即主動自清自檢,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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