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台積電1名負責功率IC專案製程開發的李姓資深工程師,在2024年底離職前夕,竟利用公務電腦遠端連線至公司內部伺服器,違法以手機翻拍「BCD製程技術訓練教材」等多項營業秘密與圖形著作,甚至重製存入私人電腦。
鏡週刊2026.09.16 16:40 臺北時間
離職前翻拍製程!台積電資深工程師竊密判刑1年 法官祭「超嚴競業令」斷後路
- 記者|鏡週刊
未料,他在事發僅3天後遞出辭呈,台積電內部資安稽核隨即察覺異常並火速提告,全案經法務部調查局介入搜索,李男最終坦承犯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後,依《營業秘密法》逾越授權範圍重製營業秘密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同時宣告付保護管束並附帶多項嚴苛條件,為一時貪念付出沉重代價。
台積電離職工程師為何會被抓包?
判決指出,李男自2019年7月起在台積電任職,負責功率IC專案的製程開發業務,入職時已簽署保密聘僱合約,且定期接受機密資訊保護與資安控管訓練,深知技術資料調閱皆須嚴格遵守「Need to Know」原則。
然而,李男在2024年12月10日晚間萌生退意之際,於新竹住處透過配發的公務筆電連線公司M碟網路儲存空間,趁隙以手機猛拍螢幕上的BCD核心技術教材,隨後再轉存進個人電腦。
李男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並在3天後迅速申請離職,但他翻拍與存取的反常軌跡早已被台積電強大的資安稽核系統鎖定,公司掌握確切證據後立刻具狀向新竹地檢署提告,檢調隨即上門搜索查扣證物,讓他百口莫辯。
偷拍營業秘密判緩刑要付出哪些代價?
法院審理期間,法官考量李男自始至終坦承不諱且無犯罪前科,犯後深具悔意,認定其為一時失慮,因此從一重依營業秘密法判刑1年、給予緩刑2年以啟自新。不過,法官在緩刑條件上設下了極高門檻,李男除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0萬元、參加2場法治教育並交付保護管束外,還遭祭出形同斷絕業界生路的嚴格競業條款。
李男在緩刑期間內,全面禁止以任何形式受雇或服務於半導體晶圓製造、封裝、測試等競爭業者,也不得洩密或引誘台積電員工跳槽,甚至必須主動以書面方式向台積電法務長交代未來的任職公司與工作內容,若有重大違規,檢方將隨時聲請撤銷緩刑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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