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有三段婚姻。她第一段婚姻生了我姊,因為前夫家暴離婚。當時我外婆認為女人一定要有個依靠,我媽被迫再婚,可是第二任丈夫也家暴,打了我姊,為了保護我姊,我媽又離婚,然後認識我的生父,結婚生下我。
心內話/生父是畜生,媽媽請你別自責
- 記者|鏡週刊
很不幸,我生父也是個畜生。我有記憶以來,他常常半夜發酒瘋,摔東西大鬧,他好賭,欠地下錢莊很多錢,把人生不如意都怪在我媽身上。我十歲的時候,我媽申請保護令跟我生父離婚,帶著我離開,後來生父跑路到中國躲債,從此失去聯絡。
我媽很有正義感,她小時候的志願是想當警察,看到辛苦的人,比如街友,她都會想捐錢幫助對方。其實,我媽才是最需要被幫忙的人。她曾在加工廠做女工,因為幫我的生父還債,辦信用卡欠銀行300萬元,財產被查封,無法做有勞健保的正職,只能打零工,到K歌場做大夜班的廚師、服務生。她很逞強,不想被人看見她的脆弱,所以從不讓人知道她很窮。學校不是會要我們填家境狀況嗎?我媽每次都填小康。
我成績很好,考上政治大學。因為媽媽失業又要照顧失智的外婆,我們決定申請中低收入戶,結果無法申請,公務員還刁難我媽,懷疑她假離婚藉此牟利,一查之下,才知道我失聯十年的爸爸,名下有一間大樓公寓、一輛車。
我想辦法連絡生父,希望他向媽媽道歉,還媽媽錢。但他電話拒接,到他住的大樓找他,管理員幫我打電話,記得當下聽到話筒傳來「跟他說我不在」,那時真的很憤怒,想殺了我生父。
後來,我告他沒盡撫養義務,官司輸了,因為離婚協議是讓我跟著媽媽,當年的保護令找不到資料,無法舉證是受暴力脅迫而簽下協議。但是,因為有提告,假離婚的疑慮消失了,中低收入戶資格反而順利申請到了,很荒謬吧。
我媽常常自責,覺得是她的關係,讓我跟姊姊成長過程沒辦法有更多資源。我希望媽媽不要這樣想,錯的不是她,而是那些畜生般的男人。
我研究所畢業、開始工作後,覺得媽媽辛苦養我,但我們從沒有家庭旅遊的回憶,就帶我媽去海生館玩。媽媽很喜歡出去玩,後來我們還跟團去日本,她很開心,不是因為看到優美景色,而是她一輩子都在服務別人,那次,是她人生第一次體驗到被別人服務的感覺。
鄭芥‧31歲‧詩人‧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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