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Lara梁心頤曾是南拳媽媽第二代成員,與周杰倫合唱《珊瑚海》打開知名度,卻因演唱經典歌曲《What Can I Do》捲入著作權官司。台北地檢署今(9日)偵結,認定梁心頤及胞姊梁妍熙涉嫌未經授權重製歌曲演唱影片,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2人。
鏡週刊2026.09.09 16:40 臺北時間
《What Can I Do》惹官司!Lara姊妹被控未授權重製 遭北檢起訴
- 記者|鏡週刊
演唱經典歌曲 為何會被告?
檢方調查,梁心頤2014年12月31日在花蓮跨年晚會演唱《What Can I Do》,隔年1月2日,梁妍熙疑似將相關演唱影片重製後,上傳至妹妹娃娃多媒體公司YouTube頻道,供不特定人觀看。
此外,梁心頤2022年10月29日在中國大陸與歌手王大文合唱《What Can I Do》,相關影片之後也被重製並上傳至她的Bilibili個人頁面。歌曲作詞人孫維君於2023年3月發現相關影像後提告。
為何不是所有指控都成立?
檢方認為,孫維君部分主張涉及的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權,早已在2004年授權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因此相關部分告訴不合法;另妹妹娃娃多媒體公司的追訴權時效也已屆滿,獲不起訴處分。
不過,檢方認定上述兩支演唱影片涉及未經同意重製,涉嫌侵害孫維君的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起訴梁心頤、梁妍熙。全案後續將由法院審理,2人是否構成犯罪仍待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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