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醫院加護病房護理師遭病患咬傷,護理師控訴院方態度消極、冷處理。
鏡週刊2026.09.05 07:00 臺北時間

醫護遭暴力掀波1/護理師遭病患狠咬致韌帶斷裂 淚訴院方冷處理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大幅提高醫療暴力的行政罰鍰與刑事責任;本刊近期接獲一名振興醫院加護病房護理師爆料,表示他去年被病患狠咬手腕導致韌帶斷裂,雖經開刀治療,卻仍影響工作及生活,控訴院方事發後未提供法律、醫療、保險等實質協助,使他需自己承擔高額醫療費用,也在與病患對簿公堂時孤立無援,痛訴:「基層醫護是什麼很賤的人嗎?」

立院上月25日三讀通過的《醫療法》修正案,其中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方法妨礙醫療業務執行,行政罰鍰由原訂3萬元至5萬元,調升為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刑事責任也從原本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強化醫療安全。

護理師遭病患惡意咬傷左手腕導致韌帶斷裂。(讀者提供;畫面經變色處理)

不過,一名振興醫院加護病房陳姓護理師告訴本刊,去年他遭到病患醫療暴力,想透過司法替自己討公道,但過程中卻感受到院方態度消極、冷處理,他只能獨自面對訴訟與傷勢,備感身心俱疲,非常無奈。

陳男說,他在該院加護病房已任職3年,去年3月值班時,為了固定一名身上有多處管線的病患頭部,遭對方惡意狠咬左手腕,其他同事雖緊急制止,但左手腕當場留下深深齒痕、紅腫瘀血,病患甚至嗆:「要告就告」,陳因傷口多日持續疼痛,經核磁共振後,確認手腕韌帶斷裂,傷勢嚴重。

護理師表示,他透過各種管道向醫院求助,卻都被消極對待。(讀者提供)

陳男氣憤,向院方透露想報警提告,院方當時表示支持,但當他詢問是否能請醫院律師陪同報案卻被拒絕,他只能自己面對;後續開庭及區公所調解,院方都未派律師陪同,為了保障權益,他自掏腰包聘請律師,雪上加霜的是,因韌帶遲未痊癒,嚴重影響工作及生活,今年3月進行開刀修復,但癒後狀況不佳,恐將進行第二次開刀。

陳告訴本刊,期間他透過院長信箱、員工關懷小組向院方請求協助,但院方態度消極且支援延遲,認為院方為了維護名聲而冷處理;而院方的團保條約雖標示「醫療糾紛人員」的保險理賠為10萬元,但他向人事室申請時,赫然得知加護病房護理師竟不在此列,使得他不僅需自行承擔高額自費醫療費用,還得應付後續繁瑣訴訟與療傷,非常心寒,呼籲院方及相關單位能正視基層醫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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