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張姓老翁在1980年間,好心把新莊區的公寓二樓免費借給親弟弟一家人住。沒想到弟弟在2021年過世後,孩子們都長大搬走了,只剩弟媳霸占著房子不肯走。老翁氣得多次催討都被無視,只好一狀告上法院討回公道。
鏡週刊2026.08.29 16:00 臺北時間
好心借弟弟一家住40年 老翁要收回房子遭弟媳嗆「這我們買的」拒搬
- 記者|鏡週刊
弟弟過世後小孩也成年搬出,弟媳卻賴著不走?
判決顯示,張姓老翁當年出於手足之情,將新莊區的公寓二樓無償借給弟弟一家居住。後來弟弟去世後,小孩也陸續成年搬離並繼承了一樓房產,唯獨弟媳賴著不走。老翁在法庭上強調,當初是因為弟弟家裡人多擁擠才伸出援手,現在借房的理由早已不存在。弟媳則出面喊冤,堅稱房子實際上是丈夫出錢買的,只是借名登記在大伯名下,且當年有承諾讓她安享晚年,並非強占。
法官調閱資料後發現?
法官調閱資料後發現,不動產所有權明白登記在老翁名下,而弟媳提出的書面資料與匯款單,完全無法證實雙方存在借名登記的協議。法官認為當初的好意借用是考量胞弟一家幼小住處擁擠,如今孩子們搬光,弟媳一人住在一樓早已足夠。
新北地院判決?
新北地方法院認定,這場無償借貸的期限已滿且目的達成,因此判決弟媳等4名繼承人必須乖乖交還房屋。此外,弟媳在搬離之前,也必須賠償每個月2萬元的租金損失,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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