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開發弊案,涉嫌收賄500萬元協助地主其自辦重劃遭起訴。桃園地院昨(25日)再開庭,傳喚時任桃園都發局科長歐政一、局長盧維屏作證,兩人皆證稱鄭文燦未曾下過任何指示,也未指定特定開發方式,僅依幕僚專業建議行事。
鏡週刊2026.08.26 21:20 臺北時間
大逆轉?鄭文燦涉貪案再開庭 2專家證人:市長從未下過任何指示
- 記者|鏡週刊
歐政一及盧維屏均為都市計畫專業的資深公務員,審判長要求兩人以專家證人方式具結後進行詰問。昨日庭訊聚焦華亞科案9.12公頃土地開發方式、免除區段徵收依據,以及100%地主同意門檻。
歐政一證稱,華亞科案具爭議的9.12公頃土地採市地重劃,是基於內政部營建署建議,鄭文燦從未對這塊地的開發方式有過任何具體指示。
歐政一補充,免除區段徵收須待個案進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再由都委會交辦地方政府專案報請行政院核示,但本案都市計畫變更至今未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
盧維屏則表示,本案起於涉嫌行賄的廖俊松,當初自稱要牽線美光科技到桃園投資,市府樂見其成,怎料直接接觸美光後,才發現美光根本沒有投資計畫,一切都是廖俊松「黑龍轉桌」,盧維屏說「就我認知他就是一個掮客!」
至於為何9.12公頃土地擬免除區段徵收,而改採市地重劃?盧維屏證稱,當時正值苗栗大埔事件後,內政部希望尊重地主權益、避免再引發民怨,才研議不同開發方式。
盧維屏強調,本案所有決策都是他與都發局同仁討論後決定,「市長從未下過任何指示,也沒有指定特定開發方式。」指2018年3月16日改採全區區段徵收,是都發局與顧問公司討論後所作的專業決定。
鄭文燦則表示,自己並非都市計畫專家,市政千頭萬緒,他不可能掌握所有業務細節,本案開發案都是尊重幕僚的專業建議,且在歷次會議中都一再強調,重劃會必須取得100%地主同意。
鄭文燦律師主張,歐政一及盧維屏得的證述,可清楚得知鄭文燦當時是照幕僚建議行事,與廖俊松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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