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爆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風暴一路擴大,數千家業者、近500項產品遭波及。就在檢調追查責任之際,食藥署7月4日專家會議卻留下「20%」下架門檻爭議,遭質疑放寬食安標準,食藥署隨後改採全面下架滅火。本刊調查,提出20%風險試算的食品專家朱燕華,會前曾受中聯邀請進廠查核背書,還被民眾目擊與遭羈押的中聯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餐敘,並一起搭車北上開專家會議;她的查廠報告更認定中聯製程正常,將問題指向巴西黃豆原料,讓外界質疑她與中聯關係密切,門神疑雲難消。
封面故事/毫不避嫌搭涉案廠長車 開專家會議 中聯油脂門神曝光
- 記者|鏡週刊
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風暴持續延燒,食藥署7月4日召開專家會議,針對使用問題油品製成的第二層產品進行風險討論,會後一度要求原型油品及問題油占比達20%以上的加工食品預防性下架;但隨著外界質疑該門檻欠缺科學依據、恐放過部分受影響產品,食藥署隨後改採全面預防性下架,政策急轉彎也引發朝野批評,質疑食安決策反覆、風險評估依據不足。
然而,這場原為釐清苯駢芘風險、研商下游產品如何處置的專家會議,卻埋下日後爭議最大的「20%門檻」。
專家與廠商 同車赴會
會議討論過程中,有專家以問題油品占最終產品油脂比例推算,認為若使用比例低於20%,經稀釋後的苯駢芘理論濃度可能低於法規限量,因此建議將此標準作為預防性下架的參考門檻。這項原本只是會議中的風險試算,後來卻成為食藥署初步處理受影響產品的重要依據,也引發外界質疑:一級致癌物已經驗出超標,為何還能以「20%」切出可下架與不下架的界線?
這個攸關數百項食品是否下架的「20%門檻」,是誰提出的?風險評估的依據又是如何?本刊調查,當天會議被外界認為提出20%試算的食品專家—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顧問朱燕華,與中聯油脂之間的關係,比單純列席一場專家會議更早、也更密切。
本刊接獲民眾爆料,在7月4日專家會議前,曾目擊朱燕華與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一起用餐,餐後更搭乘陳的座車北上食藥署一起參加專家會議,當天余、陳2人也以中聯油脂代表的身分列席,換句話說,朱燕華不是到了食藥署才與中聯高層碰面,而是在進入這場攸關毒油處置的專家會議前,就毫不避嫌地與中聯2名核心主管密切接觸。至截稿前,未獲朱回應。
拖近一個月 公開紀錄
本刊調查,當天下午3點在食藥署召開的專家會議,由食藥署署長姜至剛擔任主席,除7名專家參與外,列席人員還包含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許輔、食藥署副署長蔡淑貞、中聯公司總經理余凌冲及廠長陳明榮。
除了公開接觸毫不避嫌,根據中聯向台中市政府陳報的資料,7月2日中聯也曾邀請朱燕華及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主任董志宏進廠檢視,2人針對中聯提油、精煉製程、原料品質及產地來源進行了解,據此作成報告認定,製程參數均維持正常管制範圍,並將苯駢芘異常的可能性指向巴西黃豆原料。
巧合的是,朱燕華遭質疑在專家會議中主張問題油品占比在20%以下,終端混合產品理論上可低於安全限量,提出20%的預防性下架建議,因外界認為標準過於寬鬆且存在模糊空間,衛福部隨後取消比例門檻,要求受波及產品全面預防性下架,除政策大轉彎,也對中聯油脂重罰創紀錄的1.6億元。
由於中聯油脂產品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究竟食藥署如何挑選學者參與專家會議?朱燕華的20%標準依據又是如何?是否經過科學風險評估?各界要求食藥署公開完整會議紀錄、健康風險及膳食評估,食藥署拖了近1個月才公布「中聯大豆沙拉油案專家學者會議」、長達17頁的會議紀錄。
根據會議紀錄顯示,與會的7名專家分別為蘇南維教授、陳炳輝教授、邱惠雯教授、朱燕華博士、董志宏主任、楊登傑特聘教授(視訊)、顏國欽教授(視訊),名單未依姓氏筆劃排序,還刻意將與會的7名學者專家發言過程,以A到G的英文字母取代。
七學者發言 疑帶風向
A專家認為黃豆品質未必一致,整個貨櫃有不同黃豆的來源,可能來自4家廠商,黃豆品質不一,其中有問題的樣品是由315號油槽所提製。B專家要求納入攝食頻率、暴露時間與攝取量;C專家提到中聯公司今年4月送驗結果沒超標,6月再送驗時卻超標,是否都是同一批樣品,應先做釐清;D與F專家都懷疑業者對原料的檢驗頻率可能是主要問題。
只是會議開到後半段,G專家突然提到,針對使用問題油品為原料的第2層完整包裝食品,可透過營養標示推算其脂肪含量。假設問題油品檢出BaP為8.1ppb,而包裝食品油脂含量占比為20%,換算下來終端產品BaP檢出值應會低於限量標準2ppb,理論上不具風險。
後來A專家也建議,將管制範圍鎖定於「問題油品比例超過20%的包裝食品」進行預防性下架,至於餐廳與夜市,因實務上難以釐清實際用油與回收情形,建議不納入強制下架範圍。不過,E專家極力反對,提到過去訂定食品添加物或毒性物質限量標準時,均會考量國人膳食攝食量,例如膠囊食品食用量少,容許值標準較寬鬆,麵條食用量大,容許值就較嚴格,若單純以油品原料使用比例20%作為回收基準,卻未考量不同產品攝取量差異,後續是否會引發其他爭議。
由於意見差距過大,會議並無結論,不過,食藥署長姜至剛順著專家意見提到,針對目前掌握第二層業者,要求其自主評估,若產品使用問題油品占比超過20%,或製成外觀仍為原型調和油,均須先預防性下架,遭藍營質疑預設立場帶風向,完全是便宜行事而非科學評估。
由於批評聲浪不斷,外界根據這些專家過去的發言紀錄,推敲揣測A到G的專家究竟是誰?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講座教授陳炳輝率先自承是「C專家」,他在會議中直言「訂出20%不是解決問題,反而是製造問題」,可能引發民怨,如果要用20%一刀切,產品下架會出現非常多的盲點,他更直率地說,屆時將有一大票餐廳、夜市業者,根本拿不出產品含油量比率,衛生單位也難以執行下架,終將引起民怨,因此建議應由經銷商主動協助回收問題油,才能有效解決問題。
朱燕華喊冤 稱無包庇
遭懷疑是中聯油脂門神的專家朱燕華說,當天所有人都不曉得會討論下架標準,至於會找中聯與會,原因非常簡單,若業者不告知汙染狀態,專家該如何交換意見,當天業者與會比較像是被專家們質詢,被外界指稱找廠商與會是要包庇廠商,她認為非常冤枉。
朱燕華還說,當天她到場時,並沒有完整理解整起事件的案情,中聯當時指出受汙染的只有「315油槽」被驗出8ppb苯駢芘,因此有專家提到,使用中聯油脂的南僑、福壽等產品,多為調和油,經計算,如果最終產品要符合法規上限2ppb,含油量若低於20%,就能低於2ppb,但誰知中聯油脂不只「315油槽」的苯駢芘超標,還有更多油槽出包,若當天知道有多個油槽出問題,她就不可能跟著討論20%或其他下架門檻,而是須全面下架。
此外,根據中聯油脂陳報給台中市政府的公開資料顯示,中聯在7月2日曾邀請朱燕華、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董志宏主任等人進廠檢視,2人恰好都服務於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屬資深研究員,進入中聯後曾經就製程條件、原料品質及產地來源進行檢視與討論,報告提到經逐項檢視提油及精煉製程操作紀錄,各項製程參數均維持於正常管制範圍,至於原料部分則提到,巴西大豆油普遍能驗出變動幅度極大的苯駢芘殘留,部分製程粗糙的樣品,苯駢芘含量超過國際標準,無疑將中聯油脂出包指向原料出問題。
法條有爭議 宜修補漏
除了食藥署及衛福部被轟得滿頭包,台糖也遭質疑在5月間就曾因中聯油脂提供的「脫膠原油」苯駢芘超標而退貨,因未通報相關衛生單位,挨轟隱匿、蓋牌,雖然衛福部長石崇良強調脫膠原油屬半成品、非《食安法》管制的食用油品,依法無強制通報規範,與先前南僑公司明知中聯食用油品不符檢驗標準卻未通報的狀況不同。不過,本刊取得1份食藥署針對《食安法》第15條規定的函釋,內容明確指出,業者發現所用原料有食安疑慮應主動通報主管機關。
但食藥署仍認為現行《食安法》對原料、半成品通報規範不明,朝野有必要儘速修法。行政院也在最近送審的《食安法》修正草案中,直接將「產品」修正為「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立法理由強調原條文本來就含括原料、半成品。
雖然《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因此,不論衛福部或台糖將「產品」解釋為已完成驗收、屬於企業自己的產品,台糖委外驗到中聯油脂生產的粗膠大豆油是原料且拒收退貨,依法主張沒有法定通報義務。不過,該法第7條第2項卻同時規定,食品業者應對「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辦理檢驗,顯示依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應已涵蓋食品原料,由於法律條文用語出現爭議,除了朝野立委須趕緊修法補漏洞,檢調也要迅速查明中聯致癌油品真相,才能確保民眾食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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