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收賄並圖利京華城121億元造成台北市民63億元損失;另因侵占政治獻金6千餘萬元,掏空民眾黨,3月26日遭台北地院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重判17年,全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訂9月8日首度開庭,針對政治獻金部分傳喚柯文哲、李文宗與李文娟兄妹與會計師端木正等4被告出庭進行準備程序,京華城弊案部分,則為第二波庭期;預計年底結束準備程序後進入審理程序;高檢署蒞庭檢察官則為邱文中。
柯文哲弊案政治獻金4人組先登場 小沈再等等
- 記者|鏡週刊
柯文哲去年獲7,000萬元交保停押後原本以電子腳鐶監控,他認為自己是第三大黨精神領袖,不會逃亡,聲請撤銷或變更科控,高院裁定改以電子手鐶監控,柯文哲今(5日)至台北市仁愛派出所更換,隨後柯文哲在電子手鐶上貼著萊爾校長貼紙,上面還寫「我是苯駢芘」。
高院合議庭將全案分成政治獻金及京華城貪污圖利兩大部分,首先於9月8日由受命法官呂寧莉獨任,傳喚柯文哲及他的大帳房李文宗及木可公司前負責人李文娟與會計師端木正等4被告出庭,京華城貪污圖利案的沈慶京、應曉薇等被告則為第二波庭期,確認雙方上訴意旨及調查證據等程序,隨後進入實質審理,由受命法官呂寧莉、審判長邱滋杉及陪席法官劉兆菊合議審理。
一審認定柯文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分別是周俊吉妻周王美文捐贈與民眾黨現金200萬元、謝國樑母林曼麗捐贈與民眾黨現金200萬元、林命群捐贈與民眾黨現金200萬元至今仍未將這600萬元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也未向監察院申報,此外,一審也認定,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以肖像授權收取授權金方式,侵占柯文哲、吳欣盈競選正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中的1,500萬元,之後李文娟再以「肖像權授權金」及「授權費」名義,匯450萬元至柯文哲個人使用的第一銀行帳戶,其中244萬元再轉匯至柯文哲兒子柯傅堯的證券帳戶,再將其中95萬購買股票,被告還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方式,共同侵占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賸餘款124萬餘元。
木可公司部分,一審認定柯文哲等人以木可公司侵占KP小物募款所得的柯文哲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還涉以木可公司侵占KP SHOW演唱會盈餘77萬166元,一審也認定,木可公司侵占採風公司要捐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300萬元。
一審合議庭法官認定,法律制度上,政治獻金並未轉化為候選人得自由支配的私人財產,柯文哲等人透過木可公司等違法手段侵占政治獻金,對於柯文哲等人所主張,將政治獻金認定為擬參選人個人所有,一審認為,若是如此,柯文哲及吳欣盈收受政治獻金將使擬參選人私人財產增加,則政治獻金需公開透明、強化監督、避免營利等功能將蕩然無存,依公益侵占罪判柯文哲有罪,9月8日高院將先針對此部分進行準備程序;並確定端木正是否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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