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修杰楷捲入「閃兵案」,新北地方法院今(29日)下午召開準備程序庭,修杰楷首度出庭便坦承犯行,承認當年透過同為涉案藝人的坤達介紹,認識「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並支付15萬元,配合偽造高血壓病歷變更體位。不過,面對檢方起訴求刑2年8月,修杰楷的辯護律師提出多項量刑理由,力拚法院從輕處理,盼判處6個月以下徒刑並宣告緩刑。
藝人閃兵案開庭!修杰楷認罪爆「透過坤達介紹」 步出法院:誠心反省中
- 記者|鏡週刊
修杰楷為何坦承犯行?律師提出哪些減刑與辯護理由?
修杰楷下午2時許在律師陪同下現身新北地院,面對媒體詢問是否認罪等問題,僅雙手合十、未多做回應便進入法庭。庭訊時,他坦承當年是透過坤達介紹認識陳志明,先交付5萬元現金,再以銀行匯款10萬元,合計支付15萬元,配合對方協助變更兵役體位。對於檢方調查的體位變更過程,修杰楷也表示沒有意見。
由於修杰楷已經認罪,辯護律師今日主要針對量刑部分進行辯護。律師指出,修杰楷的案件存在兩項值得斟酌的「結構性減刑因素」,首先,他並非完全逃避兵役,而是由常備役體位變更為替代役,實際上仍有服役;其次,修杰楷最後會服替代役,是因當時家庭因素,並非因本案所涉及的體位變更結果,因此從結果來看,國家兵役義務受到的損害並未直接發生。
針對檢方求刑2年8月,辯護人也認為量刑標準有待商榷。律師指出,不同時期的兵役制度及役期本來就有所不同,若單純以當時應服役期長短作為求刑依據,恐怕不盡合理;此外,檢方以修杰楷身為公眾人物、享有名聲帶來的「社會紅利」,並認為對青年具有示範作用,作為求刑考量,辯護方也認為不應因此加重其刑責。
律師進一步替修杰楷未自首一事辯護,表示修杰楷當時已經服完替代役並取得退伍證明,在他的認知中既然已經履行兵役義務,自然不會認為自己是逃兵行為人,也就不會產生自首、投案的想法,不能因此認定其犯後態度不佳。
至於犯後態度,辯護人則強調,修杰楷在遭檢警調查後,第一時間便透過臉書發表完整聲明,對自身行為表達悔意及歉意,且服替代役期間表現良好,曾多次配合服務單位進行公益宣傳,平時也長期投入公益活動,因此希望法院能將相關情節納入量刑考量。
辯護律師最後向法院請求判處6個月以下徒刑並宣告緩刑,修杰楷也願意接受法治教育、進行公益捐款及配合公益宣導,希望法院能以簡易判決處刑或簡式審判程序加速審理。不過,蒞庭檢察官對於簡易判決表示反對,至於是否採取簡式審判程序,則須視其他同案被告後續審理情況再行決定。
扣案8支手機有何隱情?修杰楷庭後如何回應?
庭訊過程中,法院也提示檢警查扣的證物,其中包括修杰楷名下8支手機。法官詢問他是否記得當年究竟使用哪支手機與陳志明聯繫,修杰楷則表示時間已經過去很久,已經記不清楚。對於為何會有多達8支手機,他解釋都是自己使用過的舊手機,因為平時沒有丟手機的習慣,因此一直保存下來,並沒有其他特殊原因。
這起「閃兵案」源自新北地檢署追查閃兵集團,檢方指控陳志明熟悉役男體檢及複檢程序,2010年至2011年間陸續向修杰楷、陳柏霖、張書偉、坤達及廖允杰等藝人收取費用,協助透過不法手段規避兵役。修杰楷被控當年支付15萬元,並透過偽造高血壓病歷企圖改變體位,但最終未達免役標準,後於2016年服替代役。
檢方去年起訴時認為,修杰楷等人身為公眾人物,享有高度媒體關注及名聲所帶來的社會紅利,對青年世代具有一定影響力及示範作用,卻仍蓄意規避兵役,嚴重背離社會對公眾人物的期待及公民應盡責任,因此建請法院量處2年8月徒刑。
修杰楷今日庭訊約30分鐘結束,步出法院後面對媒體僅簡短表示:「我在誠心地反省自己的過錯,一切尊重司法,還是需要繼續反省,謝謝。」至於當初坤達究竟如何介紹陳志明給他認識,修杰楷則沒有多做說明,只回應「我覺得交給庭上」,隨後雙手合十致意,快步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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