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PCB大廠「嘉聯益科技」遭離職員工指控長期違反《勞動基準法》7休1強制規定,以自創紙本連絡單,將員工例假日變造改成休息日,逼迫生產線員工變相加班,且相同情形去年底也曾遭新北市政府開罰5萬元在案,指控公司事後無視政府行政裁罰,還利用公司內部制度,藉此規避勞檢,存在重大制度性弊端。
鏡週刊2026.07.25 07:40 臺北時間
血汗工廠罰不怕1/PCB大廠嘉聯益科技自創紙本連絡單逼加班 員工拒配合怒控違反勞基法
- 記者|鏡週刊
投訴人A先生檢具今年端午節期間,與6、7月班表、加班單的完整紙本資料,指控「嘉聯益科技」逼迫員工以連續出勤方式加班,還利用員工紙本簽名為違法加班背書,相關佐證資料已具名向勞動部、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出檢舉。
A先生告訴本刊,嘉聯益科技去年底已因要求員工「連續出勤超過7天、違反勞基法第36條」之違法事實,遭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依法開罰新台幣5萬元在案,其官方處分書案號為:【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98021號】,此有政府公開之裁罰紀錄可查。
在遭到政府裁罰後,該公司產線並未依法改善排班制度,反而將行政罰鍰視為常態加班成本。該廠區內部仍持續實施自創的「內部紙本/電子加班同意聯絡單」制度,要求勞工跨越法規紅線連續出勤,無視法令規避勞檢。
A先生控訴,雖然資方在程序上皆要求「由勞工本人自願簽名同意加班」,但依據勞動部的法規解釋,《勞基法》7休1屬於強行法規,縱使勞工完全自願簽名,雇主讓勞工連續出勤第7天即屬直接違法,勞資雙方協議不得凌駕於法律強制規定之上。嘉聯益科技以此制度常態性讓員工超時連續出勤,顯係蓄意利用聯絡單規避主管機關之勞動檢查。
由於無法正常休假,身體不堪負荷,A先生已於今年初離職,他認為上市科技大廠不應將勞動法規視為無物,更不應利用內部程序將違法超時合理化,沒想到公司惡性不改,至今仍用相同手法逼員工加班,足以證明該公司屬於違法累犯。
A先生說,去年有員工連續出勤30天,一整個月的例假日變不見了,該公司從以前就有這種加班文化,但沒人敢檢舉。指控公司自豪後台硬,不怕勞工局罰,且只罰5萬元,跟公司獲利相比根本九年一毛,批評嘉聯益科技是血汗工廠,公司寧可被罰5萬元小錢,也不願得罪客戶,否則無法按合約進度交貨,賠得錢更多,許多員工被壓榨很不爽,但苦只能往肚裏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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