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徐志明之子徐慶煌先前參選欠下514萬元宣傳文書費用,母親張貴華以房抵債,反因給付不能挨告判賠。(翻攝Google Maps)
鏡週刊2026.07.23 14:00 臺北時間

政二代兒選立委欠514萬文宣費!前鄉長賣房抵債 慘挨告賠374萬

前民進黨立委徐志明之子徐慶煌,2010年參選高雄市立法委員期間積欠逾514萬元選舉文宣費,因多年未能清償,其母、前大寮鄉鄉長張貴華出面以房地抵債,未料後續因房屋產權問題無法完成交付,引發訴訟。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張貴華構成給付不能,判決須賠償黃姓業者374萬餘元。

根據判決內容,徐慶煌於2010年投入立委選舉,向黃姓業者採購多批競選文宣品,累積積欠514萬9000元款項。曾簽發本票承諾還款,但債務到期後仍未清償,故黃姓業者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並取得強制執行資格。

張貴華為協助兒子解決債務問題,於2017年與黃姓業者簽署不動產買賣契約及清償協議,約定以高雄市大寮區一筆土地及兩棟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抵償債務,交易總價544萬9000元,其中514萬餘元直接折抵債務,其餘由買方另行支付現金。

為何完成土地過戶仍被判賠?

然而,黃姓業者事後發現,土地雖已順利辦理過戶,但兩棟建物屬於未保存登記建築,且遭他人占用,張貴華實際上並不具備建物的事實處分權,導致買方無法取得完整權利,甚至衍生後續訴訟。

張貴華主張,雙方早已知悉建物遭占用情況,且契約約定不負點交責任,認為自己已完成應盡義務。不過法院認為,所謂不負點交責任,僅代表不需負責騰空交屋,並不代表可免除移轉建物事實處分權的義務,因此仍屬給付不能。

法官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扣除土地價值後,認定兩棟建物折抵價值約為374萬餘元,黃姓業者求償金額合理,駁回張貴華上訴,判決須賠償374萬3594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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