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23歲男大生阿聖(化名)去年3月凌晨前往同校女大生小如(化名)位於內埔鄉的租屋處聊天,怎料,阿聖竟獸心大發,趁機強抱、強脫衣物,不顧對方哭喊「不要」,強制性交得逞,事後女大生不堪受辱,憤而提告,事後雙方以66萬元達成調解並全數履行賠償,最終阿聖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鏡週刊2026.07.22 14:00 臺北時間
約男同學租屋處深夜聊天!妹子慘被抓雙腳硬上 獲賠66萬選擇原諒
- 記者|鏡週刊
根據判決書指出,阿聖與小如為同校同系同班同學,去年3月初凌晨,2人相約於女方租屋處聚會聊天,不過聊到當天上午6時許,阿聖竟趁機抱住女方,強行脫去衣物,阿如當場嚇得驚叫「不要」,並表達拒絕,但仍被阿聖抓住雙腳,強行性交得逞,被害人提告。事後小如不堪受辱,憤而提告。
全案經由屏東地院審理時,阿聖坦承犯行,相關供述也與被害女子及證人的證詞相符,法院認定犯罪事證明確,法官綜合考量,其案發時僅23歲、未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也與小如以66萬元達成調解並全數履行賠償,女方也表示願意原諒,法官認為經偵審程序後應能知所警惕,再犯風險較低,給予自新機會,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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