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掏空葳格校產案在押的金錢豹創辦人袁昶平夫妻羈押案,繼本月16日被告袁昶平「大致坦承」認罪,獲交保2000千萬元後,袁妻吳菀庭也在17日「大致坦承」認罪。經檢察官聲請吳女停止羈押、以具保替代羈押,法官今(20)日開庭,諭令吳女以500萬元交保,吳女隨即完成繳交保證金、停止羈押。
鏡週刊2026.07.20 15:40 臺北時間
掏空葳格校產案袁妻也大致坦承認罪 法官諭令 500萬元交保
- 記者|鏡週刊
台中地院表示,法官於今日上午9時45分開庭,聽取吳女及辯護人的意見後,當庭裁定斟酌檢察官意見,並考量案件偵查進行程度,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之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雖認羈押原因雖尚存在,但命具保已足確保追訴、審判之進行,得以具保替代羈押。參酌吳女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犯罪情節等情,准許於提出500萬元保證金具保後,停止羈押。
台中地檢署偵辦葳格學校、寶麗金休閒事業、金悅富餐廳疑遭掏空校產、公司資產等案,為保全相關證據並釐清案情全貌,由洪佳業檢察官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及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分別於今年5 月 8 日、6 月 23 日,持地院核發搜索票,前往葳格、寶麗金公司、金悅富公司、葳格學校創辦人袁昶平、葳格學校董事即被告吳菀庭等人住居所等處執行搜索,並於6月23日約談2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偵訊後,認袁、吳 2 人涉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公益侵占、業務侵占及背信及商業會計法之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被告 2 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認有羈押必要,經檢察官當庭逮捕,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16日法官開庭,認為袁已無羈押必要,諭令袁具保2000萬元。今日開庭審理吳女羈押案,也認為吳女羈押之必要,諭令5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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