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發生一起亂倫悲劇,哥哥竟在暑假,對同母異父的妹妹伸出狼抓,2度在親戚家中強行性侵妹妹,直到妹妹向學校老師及社工吐露遭遇,哥哥惡行才曝光。
鏡週刊2026.07.19 08:40 臺北時間
暑假在親戚家「亂倫性侵親妹」 苗栗男2度硬上遭求償100萬!審理期間均未到場
- 記者|鏡週刊
根據判決書指出,哥哥明知同母異父的妹妹,年幼且心智缺陷、缺乏自我保護能力,卻分別在2023年、2024年7月某日,在苗栗縣親屬家中不顧妹妹反抗,強行性侵得逞。
由於妹妹最終飽受身心摧殘,事後向學校老師、社工說出實情,全案才得以曝光。全案審理期間,哥哥均未到場,也未提出任何書狀陳述。刑事部分哥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至於民事部分,原告妹妹一方原本請求2次侵害行為各賠償50萬元、共100萬元。
全案經由苗栗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考量雙方的學經歷與經濟狀況,並顧及哥哥患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認為雖哥哥哥哥為滿足自身性欲,侵害親妹妹的貞操與性自主權,導致弱勢的妹妹心理留下難以磨滅的巨大陰影,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但審酌金額略高,最終核定每次行為以30萬元為適當,判決哥哥應給付妹妹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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