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傅中武涉嫌利用妻子親友名義,長期虛報人頭助理、或以低薪高報,詐領997萬助理費。李傅中武與妻子在檢方偵查中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台北地檢署今(17日)偵查終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李傅中武夫妻等7名被告。
鏡週刊2026.07.17 10:20 臺北時間
台北市議員李傅中武涉貪認了「近千萬全繳回」 北檢偵結7人全起訴
- 記者|鏡週刊
台北地檢署指出,擔任台北市山地原住民市議員的李傅中武,由林姓妻子擔任其議員辦公室執行長,林女的胞姊管理議員辦公室財務,卻自2010年開始以林女親友的名義,申報公費助理,但實際上沒有任職,仍虛偽填載聘書及遴聘表提交給台北市議會,使不知情之出納承辦人員按月撥匯薪資及春節慰勞金,藉此詐得576萬3,274元。
林女的弟弟和弟媳雖有實際任職於李傅中武的辦公室,但每月僅領取1萬至1.5萬和2.9萬至3.9萬元的薪水,卻被高報為3.5萬元、6萬元,以低薪高報方式申報薪資及春節慰勞金,得手400萬7,807元。
坦承犯行「不法所得全繳回」 檢方起訴建請減刑
李傅中武和妻子詐領時間非短、不法所得重大,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以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但考量2人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繳交全部犯罪所得977萬1,081元入地檢署國庫帳戶,檢方建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之規定,減輕其刑;2人涉嫌洗錢罪嫌部分則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另外5名共犯,包括被當人頭助理的林女母親、胞姊、友人,及低薪高報的林女胞弟、弟媳,同樣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起訴。檢方表示,5人在偵查中均自白犯罪,犯後態度良好,審酌其係基於親誼人情才犯下本件犯行,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以啟自新。
涉案放棄連任 國民黨找他女兒接棒繼續選
李傅中武今年3月被檢方搜索後,獲以500萬元交保,因此未參選年底的台北市議員選舉,國民黨改徵召其女李傅鈺婷接棒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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