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國中柔道隊王姓前教練被踢爆利用教練身分,對15歲女學生多次猥褻、性侵,甚至還逼迫女學生穿比基尼上助興,直到友人鼓勵下,女學生才情緒潰堤的向班導師說出實情,全案才得以曝光。
北市惡柔道教練握參賽權!逼女學生「穿比基尼」助興 每週開房3次下場曝光
- 記者|鏡週刊
北市某國中柔道隊王姓前教練,在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底任教期間,利用女學生小玟(化名)服從教練、難以反抗的處境,遂以每週2至3次的頻率,將小玟帶往汽車旅館等處猥褻及性侵,甚至還以教練身分影響女學生小玟(化名)參賽、升學推薦等事項,讓小玟難以擺脫對方控制。
全案偵查時,小玟指控,王男是她國中、高中柔道教練,平時王男很凶且具有威嚴,讓她感到恐懼、焦慮,不知道該如何反抗,因此只能選擇隱忍,最後在友人鼓勵下,才將一切向老師訴說。班導師也證稱,國中時曾詢問小玟相關狀況,小玟則情緒崩潰,校方後續也重新啟動性平調查。王男則否認犯行,僅承認擔任小玟柔道教練,並會練習後開車載隊上學生返家。
不過檢方多次傳喚證人調查發現,小玟家人、友人與親戚均證稱,小玟曾透露與王男發生不當關係,甚至遭教練逼迫穿比基尼上摩鐵開房。小玟親戚證稱,小玟曾表示教練宛如恐怖情人,若約她去汽車旅館按摩被拒就會暴怒,也曾看過王男不斷傳比基尼泳裝購買連結給小玟等訊息;小玟友人也證稱,王男常開車載他與小玟返家,但小玟通常最後下車,且提及王男外出及發生關係等惡行,曾情緒崩潰爆哭。
全案經由法院審理後,法官綜合受害女學生指述、證人證詞,以及、性平調查資料等證據後,認定王男身為成年人及柔道教練,明知少女未滿16歲,卻利用教練對學生的權勢與監督關係,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2罪、利用權勢性交罪2罪,分別判刑7月及1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期間王男須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同時禁止以任何方式騷擾、接觸或聯絡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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