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山分局警方日前在花博公園旁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轎車違規停在黃網線上,上前盤查時,聞到身為現役砲兵的女駕駛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經酒測後,發現酒測值高達0.57毫克,隨即將她帶回警局依公共危險罪偵辦,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日前將她依《陸海空軍刑法》判處呂女有期徒刑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鏡週刊2026.07.02 17:00 臺北時間
現役女砲兵宿醉開車上路 酒測值0.57遭判刑4個月
- 記者|鏡週刊
警方表示,呂女今年4月12日凌晨3點駕車載友人返家,途經台北市民族西路、花博公園旁停等紅燈,因車輛違規停在黃網線與機車停等區,引來巡邏警方注意,警方上前盤查,呂女搖下車窗受檢時,神情慌張,急忙辯稱自己剛從旁邊的停車場開出來,但警方卻聞到車內傳來酒味,呂女堅稱自己沒喝酒,但經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57毫克,已觸犯公共危險罪。
呂女事後告訴警方,自己是前一天晚上在新竹南寮漁港喝了多瓶啤酒及維士比,自認已經隔了一天,體內的酒精應該已經代謝完畢,才開車上路,不料酒測值竟仍超標,警方訊後將她依法送辦。
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呂女是現役軍人,肩負保家衛國之責,理應比一般民眾更知法守法,卻仍心存僥倖,在服用酒類後酒精濃度尚未退去之際,仍盲目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上路,此舉已嚴重危害公眾的交通安全,考量到呂女在案發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過去無前科,審酌後依《陸海空軍刑法》判處呂女有期徒刑4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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