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辦案草率違法銬人遭求國賠 楊智惠:只求真相可索賠1元
- 記者|鏡週刊
知名生醫教授楊智惠遭調查局濫權逮捕上銬,不但名列年度十大違反人權事件,監察院調查後也發現調查局當年立案偵辦楊智惠的過程草率提出糾正,楊智惠為了還原事實真相提出國賠案求償,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法官仔細審理要求調查局交出立案過程、聲搜書及辦案計畫等文件以釐清事實,楊智惠說到激動處也語帶哽咽地說,「我要求讓真相呈現,希望還她一個公道,不是要錢賠償,可以只求償1元」。
國賠案必須有訴訟標的及求償金額規定,楊智惠遭非法上銬凌虐,提告時求償500萬元,她在法庭上說到委屈處,強調她不是為了錢,為求查明真相,可以只索賠1元,不過,法官認為涉及她的訴訟權益,並未當庭裁定。
話鋒一轉,楊智惠說,司法應該保護人民,而非造成人民心生恐懼,希望自己是最後一個受害者,她依然相信大多數的調查官都是公正辦案,打國賠案目的不是要錢,錢無法還給她公道,是希望剷除老鼠屎跟害群之馬,司法應該保護人民,而非造成人民心生恐懼,她希望自己是最後一個受害者。
楊智惠提到,當初立案偵辦她的調查官劉錦勳曾傳訊息騷擾她,還找一群學弟妹跟提告的三顧公司吃吃喝喝,並將數位還原做成的鑑識報告,私下將資料外洩給三顧高層,明顯公私不分,濫用公權力。
此外,劉錦勳當初還以營業祕密法立案,但調查局內部認為證據不足要補件,卻改用妨害電腦使用罪偵辦,調查局還在機場空橋將她逮捕,後來違法上銬16小時,不讓她找律師,除了違反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也顯示辦案過程粗糙不中立,形同挾公權力濫權偵辦私案,讓民眾無法相信司法。
此外,楊智惠當時聲請提審成功,證明調查局附帶搜索及逮捕程序違法,對此,除了監察院已糾正,台北地檢署也以洩密等罪正在偵辦劉錦勳,並將他與另位調查官林廷佑交保候傳,發現他們將數位鑑識資料私下洩給提告的三顧公司,楊智惠在法庭上也痛批,這是她的論文資料,即使一般鑑定也要花費百萬元,劉錦勳此舉無異涉及圖利。
檢調偵辦時也發現,劉錦勳與三顧高層陳宗基互稱「兄弟」,調查局已報請法務部將他移送懲戒法院,劉錦勳曾親自出庭答辯,和代表法務部出庭的調查局官員唇槍舌戰。劉錦勳強調,涉及《營業秘密法》的部分,是局本部下指示要寫「釋明事項表」,他才請告訴人三顧填寫,因而提供鑑識報告給對方,不過,調查局官員卻當庭反駁說,沒有「釋明事項表」這件事,調查局的卷證裡面沒有,業管機關經濟犯罪防制處根本不知情。
不過,劉錦勳仍主張,局裡就是規定事前要寫,當初台北處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時,附件就夾著釋明事項表,調查局代表仍當庭打臉,強調根據經防處的資料,此案聲請搜索使用的罪名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根本沒有《營業秘密法》。法官也狐疑地問劉錦勳「你立案偵辦的罪名究竟是《營業秘密法》還是妨害電腦使用罪?」顯示調查局當初立案過程疑點重重。
除了當初立案證據不足,更離譜的是,三顧提告的著作權關鍵證據竟是楊智惠指導博士班學生的報告外洩,楊智惠認為三顧根本沒有著作權,且在檢方偵查至今遲遲拿不出擁有證明,加上另份關鍵的檢測分析計畫附件載明該研究可發表,三顧卻在提告時也沒提,劉錦勳當初還配合三顧要求發函向義守大學調借楊智惠指導該校學生撰寫的該本博士論文,轉而藉此指控侵害其營業祕密,楊智惠今開庭也砲轟劉錦勳是倒果為因,濫權辦案,希望法官調閱更多資料,證明侵害她的權益。
調查局也派出律師答辯,法官要求雙方律師備妥資料,並確認楊智惠提告範圍,逐一載明所遭侵權的行為、被告與時間,以確立因果關係,全案訂於九月一日繼續開庭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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