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公布30人,累犯者仍以男性居多,其中翁澤民酒駕累犯4次罰27萬元最多,機車駕照處禁考3年;此外,4月再增2名3次以上的累犯,郭進嘉酒毒駕累犯3次、潘懋毒駕累犯3次,被印成彩色海報將張貼在林里辦公處與派出所。
鏡週刊2026.05.28 15:40 臺北時間
北市公布30名酒毒駕累犯 「翁澤民」4度酒駕遭罰27萬、禁考3年
- 記者|鏡週刊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布第91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本次共30人上榜,其中有25人屬於第2次累犯,另有5人達3次以上違規紀錄。統計顯示,北市累計公告已達2,368人次、共2,197名違規者。
此次公布名單罰鍰最高及累犯次數最高者為翁澤民,酒駕累犯4次處罰鍰27萬元,機車駕照處禁考3年,罰鍰已繳款;名單中有1名申請分期繳納,5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45萬元。
此外,4月仍有設籍台北市的2名酒(毒)駕及拒測3次以上累犯者,分別為郭進嘉與潘懋,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
裁決所提醒,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該車輛;年滿18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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