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埔里鎮24日發生一起酒駕車禍,警方卻誤認肇事駕駛非現行犯縱放。(翻攝畫面)
鏡週刊2026.05.25 18:00 臺北時間

撞到人還能走?埔里警誤認非現行犯 酒駕男當場被放回家

南投縣埔里鎮昨(24日)下午發生一起嚴重車禍,64歲陳姓休旅車駕駛與59歲邱姓小貨車司機與在桃米巷發生對撞,造成邱男受困車內,送醫後被診斷出內出血及骨盆粉碎性骨折,目前仍住院治療。警方當場測出陳男酒測值高達0.87mg/L,卻未依公共危險現行犯將人帶回,完成筆錄後讓其自行離開,讓被害者家屬感到不滿。

酒測值超標卻未帶回?警方處置掀爭議

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24日下午4時03分,地點位在埔里鎮桃米巷54之7號旁。由於撞擊力道猛烈,小貨車車頭嚴重毀損,邱男一度受困駕駛座,消防人員到場後以破壞工具協助脫困,隨即送醫急救。

肇事後的陳男則被發現在附近商店階梯休息,警方盤查時,陳男坦承自己就是休旅車駕駛。警方隨後實施酒測,測得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7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涉嫌公共危險罪。

不過,當時員警僅將肇事車輛扣車保管,並在現場完成筆錄後,便讓陳男離開,未立即依現行犯身分帶回警所偵辦,引發傷者家屬不滿,也讓外界質疑警方執法是否出現漏洞。

分局坦承疏失 追究相關責任

對此,埔里警分局今日出面說明,表示員警到場時以救護傷患為優先,當下認為事故仍需進一步釐清與查證,誤認陳男不屬現行犯,才未隨案移送。埔里警分局副分局長謝耀賢坦言,此案確實涉及員警「認事用法疏失」,後續將依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加強法令教育訓練,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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