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女警遭男警藉故襲胸,慘遭法院判刑。示意圖
鏡週刊2026.05.23 14:40 臺北時間

色男警藉故觸摸女警胸部1秒 她一怒提告對方下場慘了

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1名黃姓資深男警,去年底在值勤時,藉口旅客的行李有「痠痛貼布氣味」,故意拿著行李托盤舉到1名女警胸前,堅持要女警「聞一下味道」,期間藉機用手背偷偷觸碰女警胸部1秒,女警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判定黃犯行屬實,依犯性騷擾罪,處5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姓警官去年10月22日17時35分,在值勤檢查旅客行李安全時,端舉行李托盤經過女警身邊,莫名堅持要她嗅聞是否有「痠痛貼布氣味」,並趁她靠過來聞時,因來不及抗拒,黃趁機以左手背外緣,觸碰女警右側胸部乳房外緣,性騷擾得逞。

由於黃是性騷擾慣犯,包含她至少有4人受害,長期以騷擾女警為樂,被害女警不願意與黃調解。女警憤而提告,由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法院審理時,黃男否認犯行,辯稱他檢查旅客行李時,發現行李有濃厚的痠痛貼布氣味,基於開玩笑心態,才將行李持往複檢過程中,拿給女同事嗅聞,並沒有碰到她胸部,就算有也是不小心的,沒有性騷擾的意圖。

受害女警庭訊時稱,當時黃男並不是輕觸,而是用力撞到她胸部,如果不小心,黃應該會當場道歉,但他並沒有,且黃男已是性騷慣犯,因為她在7年多前就曾遭受黃的不當肢體接觸,除了她以外,至少還有其他3人也有類似遭遇。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黃從後方走到女警身旁時,緊貼在她身側,將自己左臂靠在女警右上臂,將托盤往前推,趁機觸碰女警胸部,犯案時間約1秒,女警則迅速向後閃避。

法官認為,黃男年紀已超過50歲,有相當工作經驗,與女警也無私交,一般人沒道理會在不發一語的情況下,從後方緊貼女同事身側,用左臂外彎的方式將物品遞到她胸前,判定他觸摸女警胸部屬實,依黃男犯性騷擾罪,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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