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願明星格鬥賽」執行長邱皓偉(左)與攝影師「佑子」(右)因涉嫌參與孫安佐(中)的火槍拍攝企劃,今日雙雙被列為被告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翻攝自孫安佐instagram;鏡報鄒保祥、李依璇攝)
鏡週刊2026.05.19 16:20 臺北時間

「背後藏鏡人」是他!孫安佐噴火槍案檢警今再抓列2被告 格鬥賽老闆也遭傳喚

藝人孫鵬、狄鶯的獨子孫安佐(現改名孫健豪),日前因在河堤引燃自製「瓦斯噴火槍」PO上網曝光、被警方在住家內搜出改造槍械與彈藥,遭到法官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以及恐嚇公眾等多項罪嫌裁定收押禁見。

而該起星二代軍火風波,檢警為了釐清槍械來源與影片企劃的幕後推手,今(19日)再度發動偵查行動,約談影片的掌鏡攝影師以及主導合作的格鬥賽高層,全案犯罪結構正逐步擴大。

孫安佐噴火槍影片是誰拍的?

根據檢警單位調查,孫安佐當天在北投河堤所拍攝並公開外流的引燃噴火槍影片,背後其實擁有一個組織分工明確的拍攝團隊,並非孫安佐獨自一人所為。案發當天,現場除了有協助遞送工具與負責點火的陳姓經紀人之外,還有一名專職在後方負責鏡頭的攝影師「佑子」。

這位綽號「佑子」的攝影師在事件鬧大後,日前也耐不住輿論壓力,主動在個人社群平台上發文向外界坦承,自己就是該段備受爭議影片的背後「藏鏡人」,整部影片的掌鏡、後期剪輯以及部分的爭議企劃內容,皆是由其經手完成。

拳願執行長邱皓偉為何變被告?

為了徹底追查該起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的拍攝案是否還有其他共犯,檢警今正式發出傳票,通知攝影師「佑子」以及「拳願明星格鬥賽」的創辦人兼執行長邱皓偉(綽號秋偉)到案說明。

檢警在扣押的關鍵物證中發現,邱皓偉與孫安佐之間早已簽署了相關的網路影片企劃合作合約,而負責掌鏡的攝影師「佑子」,本質上也是由邱皓偉負責牽線並找來加入團隊協助拍攝的。檢方認定,邱皓偉與攝影師「佑子」對於孫安佐持有並使用危險噴火槍的行為具有主觀上的知情與客觀上的協助,因此在今日偵訊後,正式將兩人都改列為本案的共同被告。

目前邱皓偉與攝影師「佑子」兩名新名單被告,已被移送至士林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複訊。檢方強調,後續將會根據兩人在庭上的訊問供詞與涉案情節深淺,來進一步裁定是否要祭出限制住居、交保或甚至更嚴厲的強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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