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依貪污罪及國安法等罪起訴中尉軍官李俊達及退役上士班長陳泰尹。
鏡週刊2026.05.12 10:00 臺北時間

收7萬9千元就洩密成保防大漏洞 六軍團中尉及退役上士班長遭起訴

在押中的退役上士班長陳泰尹日前遭中共情工人員「王哥」吸收,竟慫恿陸軍第六軍團砲兵第二一指揮部中尉軍官李俊達交付機敏資料,再透過網路傳送給對方並收取泰達幣(USDT)2,500顆,換算約新台幣7萬9,440元不法利益,台北地檢署今依貪污罪及違反國安法將2人起訴。

全案由檢察官楊舒雯指揮憲兵指揮部新北憲兵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並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安全總隊會同偵辦,專案小組查出, 陳泰尹因財務狀況不佳、急尋賺錢管道,經「王哥」利誘,只要交付軍中機敏資料可獲報酬。

陳利用與李俊達曾於軍中共事熟識機會,向李表明認識中共情工人員「王哥」、需要內部軍中資料、可以拍攝軍中資料換錢等語,陳並以通訊軟體微信WeChat撥打「王哥」電話,引介「王哥」給李俊達認識,「王哥」允諾以李俊達每月薪資雙倍作為加入報酬,如配合翻拍、交付軍中機敏資料則另計算獎金,以此等條件誘使李俊達配合翻拍機敏資料並交付,不過,李俊達並未接受「王哥」提議。

由於李俊達自113年1月4日起接受專業軍官訓練,因而持有國軍未對外公開公務上應秘密上課講義,陳泰尹為取得該上課講義以向「王哥」換取對價報酬,邀約李俊達碰面,雙方於113年4月7日晚上在臺北市北投區某處停車場碰面後,陳泰尹在車內持手機拍攝、刺探、收集應保密的國軍上課講義後,由陳傳給「王哥」。

陳泰尹後來再透過不知情友人提供虛擬貨幣錢包,收受泰達幣(USDT)2,500顆,該不知情友人依市價將泰達幣轉換成新臺幣4萬9,500、2萬9,940元,並匯至陳名下帳戶,陳犯後繳回犯罪所得7萬9,440元,檢方一併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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