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與國際運輸工人聯合會今舉行記者會。(台權會提供)
鏡週刊2026.05.08 17:00 臺北時間

遠洋漁工指斷被威脅丟海裡 民團200份急救包送暖

台灣遠洋漁業的勞動人權和職業安全衛生環境引發國際媒體關注,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與國際運輸工人聯合會(ITF)募集了 200 份遠洋漁工海上急救包,包含優典棉片、紗布、藥膏,希望提醒政府:漁工的安全與人權不能再等待。

去年CNN報導,有印尼漁工的兩根手指遭金屬捲門壓碎,卻無法靠岸送醫,船長的理由是:「捕撈的魚還不夠!」也有漁工接受台灣人權促進會與日本人權團體的訪問時說:「在處理魚的時候,我的手指切到,傷口深可見骨。可是,船長只給我最低限度的急救。我別無選擇,我別無選擇只能用黑色膠帶和塑膠包住傷口,繼續工作。」《衛報》也曾報導指出:兩位在台灣遠洋漁船工作的印度漁工都因為作業期間眼睛被魚線打到又延誤就醫繼續工作,導致眼睛永久失明。

急救包包含藥品、紗布等。(台權會提供)

今(8日)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與國際運輸工人聯合會與林月琴立委國會辦公室、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環境正義基金會、綠色和平、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召開記者會。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李麗華秘書長表示:曾有漁工在船上生病,向船長請求給藥,卻被要求手持藥品拍照作證,漁工因此感到羞辱與受傷。

根據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與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調查,漁工受傷後,經常因恐懼而不敢求助,船上醫藥箱常被鎖在船長室,漁工需「懇求」船長或台籍幹部後才能領藥,甚至因此遭受刁難、辱罵或威脅,更有船長會要求漁工在領藥時必須對著錄影鏡頭展示,讓基本醫療需求淪為羞辱性的「對價行為」。

工會理事長也曾親眼見到印尼漁工腳受傷,船長每次給藥都伴隨辱罵,甚至威脅說:「如果藥用完了你還要,我就把你丟下海裡。」在這樣的職業環境下,漁工只能自己從家鄉帶來藥物,自己包紮。

今年台灣與美國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政府承諾三年內改善遠洋漁工人權,與國人一致。根據漁業署已知近兩年的漁業統計年報 ,每年死亡加失蹤的漁工大約25人左右,工傷的漁工則高達45人左右,且有緩步增加的趨勢。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表示,醫療的必要條件是遠洋漁船的Wi-Fi通訊設備,但截至目前為止,漁船Wi-Fi與漁工的對外通訊權仍非強制規範,漁業署所補助的漁船也才185艘,僅佔近千艘漁船的不到兩成,這對於已經承諾要落實《漁撈工作公約》和保障漁工職業安全衛生的台灣政府而言,是極大的限制與挑戰。台權會呼籲台灣政府應修改《遠洋漁業條例》,強制規範遠洋漁船裝設Wi-Fi通訊設備並保障所有漁工都能享有對外通訊的權利。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要求政府,必須建立「標準急救包」清單及多語說明書, 法定勞檢需修改檢查項目,納入急救包並具行政強制力,「不合格即開罰」。此外,急救包須放置於船上公用空間,保障漁工能自主、尊嚴地取用,嚴禁雇主以此作為威脅或監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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