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說:「舊總會除了在台北市南京東路擁有一間價值近億元的會館,還有一筆1,500萬元的建館基金,做為興建新會館的預備款,而這些資產現在全都掌握在邱銘乾的新總會手中。」更離譜的是,建館基金應該專款專用,舊總會歷屆理事長從未動用,但一到新總會手上,卻被理監事們挪用,變成0403花蓮大地震的賑災款。
獅子會解體爭產2/挨批「借屍還魂」占會產 邱銘乾:無人承擔挺身而出
- 記者|鏡週刊
B先生強調,總會不是不能做公益,關鍵是社團法人處分重大財產時,絕對不是理監事會議說了算,而是要經過會員大會一定人數表決同意,邱銘乾等人的做法,明顯違反《人民團體法》規定。
「其實邱銘乾也知道,新的獅子會台灣總會根本不被國際總會承認,所以他這次出來參選國際理事,並沒把『總會理事長』寫在履歷上,只說自己是MD300B複合區的總監、榮譽理事長。」B先生說,如果邱自認沒問題,為什麼不把這麼光榮的頭銜秀出來?分明是心裡有鬼。
面對外界質疑,邱銘乾也有說法,他在臉書貼出聲明表示,根據獅子會國際總會的決議,原MD300複合區早已完成階段性任務,組織運作正式走入歷史,但因舊台灣總會仍有資產未完成分割處置,當時內政部也來函表示,需依法改選理事長及理監事,並維持社團運作,否則可能撤銷法人登記,並將總會名下的資產充公,所以必須繼續維持法人登記,以避免造成全體獅友及組織的重大損失。
邱銘乾強調,基於以上理由,大家決定由時任「副區總監」的十八位獅友共同擔任理監事,並由時任「總召」的他擔任總會理事長。
至於剔除會員部分,邱銘乾指出,當時曾發文詢問全國「副區」,是否願意繼續繳納會費、維持總會當然會員的身分,但遭到否決,才改由18位總監所屬的分會及會員登記繳費、成為代表,最後依法召開會員大會,完成理事長及理監事改選。
邱銘乾表示,目前台灣總會屬過渡性、虛級化組織,主要是為了合法保有資產、研議分割處置方案,他特別強調,期間的開銷多由他個人贊助,他是在沒人願意承擔繁雜事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才挺身而出任理事長,希望獅友們能理解。
不過,A先生認為,若邱銘乾所言屬實,為何經過2、3年,總會資產仍未清算分配?還大費周章修改章程、延長理事長任期,並新增「得連選連任」規定?B先生則說:「根據《人民團體法》規定,獅子會台灣總會跟其他五個複合區,是不同社團法人,即便邱完成資產清算程序,要如何分配給五個複合區?走捐贈程序嗎?」由此看來,獅子會相關爭議短期恐難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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