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遭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本刊資料照)
鏡週刊2026.03.20 15:20 臺北時間

京華城貪污案最新裁定 沈慶京李文宗延長境管8個月

柯文哲等被告涉及京華城貪污案,一審台北地院3月26日宣判,繼日前裁定駁回柯文哲想赴日本參加兒子的畢業典禮所提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後,合議庭今針對共犯李文宗、沈慶京境管及科技監控,裁定2人均再延長8個月。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去年7月裁定沈慶京以1.8億元具保停押、李文宗以2,000萬元具保停押,限制出境出海及電子科技監控8個月,2人境管及科控即將在本月23日及24日到期,今合議庭裁定延長8個月。 去年7月合議庭認為,被告沈慶京因先前長時間密集就醫,台北看守所因無法提供無菌環境,以及因被告沈慶京長期就醫及手術對於看守所人力造成負擔,法院7月17日訊問沈慶京時,沈表示「住院於臺大醫院期間已多次進行手術,近日希望辦理出院手續」的病情現況。 法官認為,沈慶京犯罪情節、地位、職業、訴訟進行程度、身體狀況、資力等情,認為沈慶京如能向提出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供擔保,被告心有所忌,並輔以限制出境、出海、科技設備監控措施及限制住居,對其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即可確保本案後續審判及執行程序進行,而無羈押必要。 法院去年裁定,沈慶京提出1億8,000萬元保證金具保金額,其中至少1億元需以自己名義提出,並限制住居在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住處,即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未來審理、執行程序進行,並命沈慶京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為,另以電子腳鐶及個案手機監控。全案3月26日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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