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慶房屋遭判賠千萬元案的起點可追溯至2021年,網路出現名為「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的粉絲專頁。事件延燒,該粉絲專頁也被檢視是否與房仲競爭對手存在關聯,面對外界疑問,後來永慶房屋發布聲明表示,該粉絲團與公司並無關係,並透過網路影片與社群貼文方式說明事件。然而信義房屋認為,永慶房屋雖然聲稱是在澄清,但相關宣傳內容卻反覆放大「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字樣,實際效果反而強化負面印象,因此提起民事訴訟。
永慶千萬賠信義2/法院打臉永慶房屋理由曝光 千萬賠償金創天價記綠
- 記者|鏡週刊
信義房屋在訴訟中主張,永慶房屋藉澄清之名進行商業操作,透過廣告宣傳、影音內容、社群貼文與戶外看板等方式,反覆呈現「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字樣,使消費者在接觸相關訊息時,容易將「黑心」與信義房屋品牌連結,進而對信義房屋產生負面印象。信義房屋認為,這些行為已嚴重損害公司商譽與市場形象,因此向永慶房屋提告求償。
法院審理後指出,永慶房屋確實多次發布所謂澄清聲明,表示「『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但在相關廣告與宣傳畫面中,往往以巨大字體呈現「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而「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等說明文字則以較小字體附帶說明。一般閱聽人瀏覽時,通常先注意到最醒目的文字,因此客觀上容易將「黑心信義」視為主要訊息。
法官認為,這種呈現方式並非單純澄清,而是利用澄清的形式反覆曝光負面字詞,進一步強化負面印象。判決指出,永慶房屋透過此種宣傳方式,使「黑心」與信義房屋品牌形成連結,客觀上已足以貶抑競爭對手形象,因此屬於影射他人的不當侵權行為。
此外,永慶房屋也購買搜尋引擎關鍵字廣告,只要上網搜尋「信義房屋」,可能先出現標題為「永慶房屋警示黑心仲介手法」的廣告。法院指出,一般消費者在搜尋品牌名稱時,往往代表對該公司服務有興趣,但若搜尋結果首先出現貶抑該品牌的廣告,易使消費者誤以為該公司存在消費糾紛或不誠信經營,構成不公平競爭行為。
法院認為,永慶房屋透過網路影片、社群貼文、戶外看板與關鍵字廣告等多種媒介,反覆呈現相同的負面字詞,足以使消費者對信義房屋產生負面評價,進而影響委託房屋買賣的意願,已構成侵害企業名譽與信用權。
對信義房屋提出1億元賠償請求,法院指出,企業名譽與信用在特定情況下確實具有經濟價值,但市占率變動通常受多種因素影響,如房市景氣、利率政策與國際局勢等,難以認定所有損失均與單一競爭對手行為直接相關。
法院綜合考量宣傳曝光程度、兩家公司資本額規模,以及信義房屋名譽權及信用權已嚴重受損、情節重大,永慶房屋事後已將相關看板與關鍵字廣告移除等,認定永慶房屋應賠償信義房屋商譽損失1000萬元。侵害名譽權案件過去的賠償金額普遍不高,原因在於名譽損害往往難以直接以金錢量化,多數案件僅能依情節酌定賠償金額。除金錢賠償外,台北地院也判決永慶房屋須在永慶房仲網首頁刊登信義房屋勝訴啟事7天,以回復信義房屋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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