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法官周盈文上週在辦公室昏倒緊急送醫,凸顯司法人員工作負荷,也讓人省思究竟正義的成本有多大。(資料照)
鏡週刊2025.11.10 10:40 臺北時間

媒體大亨連環騙/正義的成本!最高法院審好久 全台最大燈箱廣告公司涉詐案遲未判

最高法院法官周盈文上週在辦公室昏倒緊急送醫,除了凸顯司法人員工作負荷,也讓人省思究竟正義的成本有多大!不過,案件偵審進度同樣也攸關老百姓權益,最高法院為了清理積案,加上司法院也增加辦案法官人力,早已廢除限制分案制度,若案件審理拖拖拉拉,除了民怨四起,遲來的正義也恐非正義。

本刊日前報導,老字號印刷廠秋雨創新公司一度看好全台最大的捷運燈箱廣告公司合和,打算入主該公司創辦人李丞軒(本名李世揚)的另家廣豐媒體,交易前夕突遭李氏夫妻及掛名董事長的蘇淑茵(前立委蘇震清的胞姊)3人,私下以廣豐公司名義,盜開6張總值3.9億元的本票給自己,形同挖坑讓入主的秋雨背下鉅債,台北地檢署早依詐欺等罪將3人起訴,高院去年也將他們分別重判1年6月到4年6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不過,最高法院審理至今超過1年,卻未見結果出爐,由於官司懸而未決,不只影響兩造當事人權益,外界也會質疑司法公信力。

何況相關被告已被法院限制出境、出海多時,二審判決至今也超過1年,最高法院不論發回或駁回上訴都不該拖拖拉拉,依照司法院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民刑事第3審審判案件逾1年2個月,對於遲延案件期限與管制,案件自收案之日起,逾期尚未終結者,由書記處(廳)會同有關單位報請院長核閱後,於必要時以院長名義製作通知單送交法官或司法事務官,促其注意。

此外,遲延案件月報表應按承辦人員及受理案件之先後,依次編列。每月編列次序,應與前月相同。除了司法院對於案件逾期審理有相關規定,檢方也同樣也類似做法,並由高檢署定期派員至地檢署進行業務檢查,以避免案件拖拖拉拉而影響司法威信。

宜蘭地檢署過去曾有檢察官在2019年至2021年間偵辦的101件案件,沒有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就起訴或聲請簡易判決,或罔顧犯罪事證而擬簽結案件,監察院認為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不符正當法律程序,提案彈劾。職務法庭第一審認為該名檢察官在偵辦毒品、槍砲2案時試圖簽結,判罰俸6個月,讓該名檢座損失超過百萬元;至於101案部分則不付懲戒。

監院彈劾案文痛批,該檢座偵辦案件罔顧卷內事證、經常先入為主、不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等,妨礙真實發現,或造成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無從答辯等,經主任檢察官提醒後仍屢屢發生,堅持己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即便監委提起彈劾,但當事人權益已受損,司法公平正義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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