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入台灣網紅謝侑芯飯店命案的歌手黃明志,本因連絡不上傳出潛逃消息,遭馬來西亞警方發布通緝令。但今(5)日凌晨1點多,黃明志投案表態自己不會逃,且自拍上傳至社群,強調「我不會逃,之前7次通緝令都是我主動去報到,不曾逃過。」照片中黃明志未戴招牌墨鏡,神色也頗憔悴。
鏡週刊2025.11.05 14:00 臺北時間
大馬警方預定延扣黄明志7日 律師因為這一原因要求成6天
- 記者|鏡週刊
金馬警區本延扣黃明志調查,預計扣押7天。據馬來西亞媒體《中國報》報導,黃明志的代表律師鄭清豐今早9時許步入警局,在延扣程序結束後,今午12時許對媒體表示,警方向推事(馬來西亞最低級別的刑事法庭審判官)申請延扣當事人7天,但他向推事要求僅延扣6天,「此案發生已過去逾14天,因此我要求僅延扣6天,這是我目前能確定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