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中的桃園捷運綠線部分車站,爆發違法使用中國公司石材及被停權的台灣廠商地磚等弊端,本刊取得上百頁完整送審資料,歷經3個月調查,除訪問吹哨者,還委請3位資深工程領域專家,針對本刊整理的疑點提出看法,讓讀者明瞭整件弊端的來龍去脈,還原真相。
揭桃捷弊端真相1/違法採用中國製石材 業主被抓包急補辦文件護航
- 記者|鏡週刊
統包商互助營造違法使用中國大陸廈門前程公司石材一案,桃捷工程局回應稱捷運綠線GC03標石材目前尚未施工,原核定石材供應商為廈門前程公司,然捷運綠線主統包商互助營造發現前程公司產品為大陸製,已於2025年6月5日主動更換為國內廠商「金必達有限公司」,並無使用廈門前程公司所提供大陸製之材料。
資深工程界專家檢視原版送審資料,於2024年7月份(0版)核定【准予使用】,若依照桃捷工程局回覆,於2025年6月才發現,業主(桃捷工程局)、監造(中興工程顧問)、統包商(互助營造)長達1年均未發現,直到有人「嚴重警告問題嚴重性」,才於2025年8月29日補辦(0A版)重新送件。
本刊10月23日向中興工程顧問公司查證當天,該公司才緊急通知同意核准更換供貨商,程序是否具合法性?(0A版)是否按程序審查,令人質疑。
至於業主同意幫統包商改以【金必達有限公司】送審(0A版),此做法也有違常理。一般遇到此類事件,應會立即通知承包商/供料商停止使用,啟動調查找出問題所在,但此案並沒有這樣做。且發現送審資料仍未依圖說規範及國家法規審核,而是任由統包商及供料商提供的資料矇混過關,完全罔顧公共工程所訂定的國家法律規定。
GC03標規定各站使用之石材為:燒面/亮面及水沖面,依據國家法規規定不得使用中國製品,亦即使用之石材,必須為國內廠商所裁切製燒或研磨成光面加工品,產品商營業項目必需具有大理石/花崗石加工的石材業。
資深工程界專家告訴本刊,國內生產花崗石廠商,資本額至少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上,因進口巨大荒石,必需以大型機器設備裁切、研磨、大面積置放場地等設備,投資資本需有一定金額。
本刊調查,【金必達有限公司】供貨商資格,發現其資本額僅新台幣100萬元,營業項目為五金/耐火磚/建材買賣業,資本額小,且無大理石/花崗石材加工設備,僅是買賣業,非石材買賣及加工等設備廠商。
專家告訴本刊,若資格完全不符,由【金必達】提供的經銷證明怎麼會具有公信力?怎能開具生產證明?日後若查出全部都是中國大陸進口品,【金必達】只是掛名辦理文件進口手續,這樣也可以核准?
更離奇的是,中國大陸也有1家名為【金必達有限公司】,營業項目與台灣金必達完全相同。且台灣金必達位於台中清水,近期剛更換由1名謝姓負責人接手,工商登記地址處是一般住家,無任何加工廠設施。
經查,這名謝姓負責人「恰好」名下有2、3家「資本額100萬元的子公司」,嚴重質疑是【境外在台設立】之公司。若真是掛名,萬一產品有問題,有能力負完全理賠責任嗎?責任歸屬難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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