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於7月28日深夜,新莊區立泰里長許文章返家途中,發現新泰路381巷水溝內一只紅色行李箱散發惡臭,打開後竟驚見一具腐爛男屍。由於屍體高度腐化、無法辨識,警方只能根據背部蜘蛛刺青與雙腳萎縮等特徵展開追查,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鎖定陳男曾於7月6日晚間拖著紅色行李箱外出。
警方隨即拘提陳男到案。經刑事局比對,死者指紋與陳父服役時留存資料吻合,確認死者為陳男父親。由於父子同住且鄰居曾聽聞爭吵聲,加上死者遺體遭棄置水溝,檢警懷疑陳男弒父滅證,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遺棄屍體、湮滅證據等罪嫌聲押獲准。
但經遺體解剖報告出爐,死者體內未檢出任何毒物,屍體也無外力致死跡象,警方遂排除他殺可能。檢方認定陳父可能因自然或意外因素猝死,陳男因害怕誤認遭懷疑才棄屍水溝。最終檢察官撤銷羈押申請具保停押,但因陳男財力不足,法院改裁定限制住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