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獲今交保後,限制住居在台北市的住家,不得與同案證人與被告接觸,不得接近機場、港口及海邊,每日要用個案手機自拍上傳科控中心報到,違反者可能面臨再遭羈押。後續的審理程序預計明天由柯文哲及黃景茂出庭,針對京華城案詰問前都委會委員徐國城;週四柯文哲與李文宗及李文娟出庭針對政治獻金案出庭,傳喚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及木可公司員工李婉萱作證詰問。
上週五合議庭裁定指出,綜觀全案卷證及訴訟進行程度,柯文哲及應曉薇分別以自己名義提出相當的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的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未來審理、執行程序進行,另命被告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可抗告。
合議庭交保裁定理由指出,本案密集開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就與柯文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的待證事實密切相關的重要證人彭振聲等人已於9月2日詰問完畢,與應曉薇涉案部分待證事實密切相關的重要證人陳佳敏、王尊侃等人也在8月26日詰問完畢,本案與被告2人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保全,就本案重罪部分為滅證、串供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至於許芷瑜(橘子)未到案部分,合議庭認為,橘子參與處理財務的情節,已有相關證人證述及對話紀錄在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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