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和樹質疑市府工程做半套,指出轉角紅線規定前後要畫設10公尺長,大里區卻有7處路口出現僅1公尺長的L形紅線,害停車沒壓到紅線的民眾被開單,質疑建商是否與市府勾結,刻意畫設較短紅線誘導違停,好讓警察開單衝業績?
但霧峰分局說明,根據相關規定,交岔路口10公尺內停車或臨停,將妨礙車流交會並影響駕駛人視線,有害交通安全,不論有沒有劃設紅線,都不得停車,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條予以舉發。
至於僅有1公尺長的最短紅線,霧峰分局表示,若發現是民眾私繪,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款第7項規定,處以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大里區公所表示,這些紅線目前無法確定是否由市府畫設,但紅線長度確實不合法規,會先行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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