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視新聞》報導,1名女性2年前從中國購物平台「淘寶」花不到新台幣500元買了20包棉花棒,東西在海關就被銷毀,沒想到時隔2年後,她準備出門時突遭警方持拘票抓走,不然就通緝,最終她被關在看守所鐵籠內一晚。
該女無奈表示,這已是2年多前的事,為何現在才罰她?加上不清楚這是違法的,也不知從何認罪,最終她被罰了10萬元,整整比買棉花棒價格高上逾2百倍。
根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5條規定,進口醫療器材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輸入。違反者,依同法第62條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財政部曾於官網提醒,自國外透過快遞或郵包購買醫療器材進行保健醫療,如OK繃、液體OK繃、棉棒、衛生套、衛生棉條、日拋隱形眼鏡、矯正鏡片、醫用口罩等,民眾應注意此類產品種類與限額,以免觸法受罰,得不償失。
財政部說,若民眾進口的醫療器材是專門供個人使用,且符合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附表所列項目及數量,則無需申請輸入許可,包括OK繃(60個、片)、液體OK繃(4條、罐、瓶、支)、棉棒(200支)、衛生套(60個)、衛生棉條(120個)、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2種不同度數為限、矯正鏡片(1副),以及醫用口罩(250個、片)等,但每人每半年只能免證輸入1次。
基隆關呼籲,民眾網購醫療器材前,務必注意醫療器材種類及限額是否符合上述免證規定,相關規定及申請輸入許可途徑,可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署官網查詢網址:https://www.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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