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鳥女神大翻車,據《CTWANT》報導,被封為青鳥女神的蔡瑞珊,2012年9、10月間,時任鄧麗君文教基金會擔任行銷企劃經理時,結識吳姓丈夫,當時吳男有婚姻關係且育有2女。然而,同年6月,吳男雖與元配雖分居但未離婚,但2人越走越近,甚至多次相約出國。
據報導,蔡瑞珊與吳姓丈夫一同出國20多次,甚至特別選在佳節期間同遊,包含南京、新加坡、泰國和日本等地,讓吳妻與幼女遲遲等不到吳回家相聚,起初,元配還以為吳男事務繁忙,卻沒想到竟是與蔡瑞珊雙宿雙飛。2014年3月,吳男向法院訴請離婚,雖元配提出上訴,但最終高等法院駁回並於2017年1月確定。不過17年的婚姻宣告結束,元配才驚覺被綠,憤而向法院提告。
判決書指出,元配指控,蔡瑞珊明知吳男有婦之夫,卻與他交往、多次一同出國外,甚至還不避諱的在臉書分享與男友(吳男)的訊息,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造成她與吳婚姻不可彌補的損害,向蔡瑞珊求償300萬元。不過蔡瑞珊則辯稱,一同出國是為探訪書店或考察業務,表示與吳是在2017年2月,2人都陷入低潮、相互安慰取暖才開始交往,又因不慎懷孕才結婚,至於先前臉書提到的男友皆非吳男,只是為杜絕無謂的騷擾才這樣說。
對此,法官認為蔡瑞珊雖稱臉書提到的男友非真有其人,但在臉書上稱「我男友正在隔壁念經啊」「陪男友來場地驗收展覽」,友人也會以「悟道」的男友、「師母」、「入世修行者」來稱呼,證實確有其人,且吳婚姻存續期間,2人經常利用重要節日出國,顯示他們交情匪淺、關係親密,已衝擊吳男夫妻間忠誠互信的基礎。
高等法院審酌,蔡瑞珊2017、2018年所得分別為110萬跟150萬元,名下還有房屋、土地等不動產,財產總額為2,800多萬元,在2019年11月判蔡應給付吳男元配50萬元。
據報導,針對法院認證小三一事,蔡瑞珊僅表示「判賠50萬元屬家庭私事,希望外界給予個人隱私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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