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有網友在現場目擊女子猛踹過程,事後在社群threads上發文,並上傳影片,影片中,該名女子飆罵三字經後,伸腳狠踹躺在地上的男子,網友貼文:「這一腳下去不知道人還在不在,有通報站務人員了。」
鐵路警察獲報後到場,該對男女仍在現場,已無肢體糾紛,警方調查,雙方是朋友關係,從北車要搭車到板橋站,但張姓男子(37歲)因喝醉酒躺在地上睡著,曾姓女友人(40歲)急於叫醒對方,便以腳踢方式叫醒他。
警方到場後,通知119想將張男送醫,張男才起身,確認無大礙,不需就醫,雖然張男不願提告傷害,警方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項第1款「加暴行於人者」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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