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正鈐官司要求「不公開審理」。(本刊資料照)
鏡週刊 2025.07.09 16:00 臺北時間

鄭正鈐官司要求「不公開審理」 林志潔酸:典型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記者|鏡週刊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被控2017年為了選舉周轉,陸續向台中名媛鐘家蔆以現金、支票等方式借款,總計金額高達1,500萬,鐘女後來討債未果提告,法院之前開庭審理時,鄭正鈐律師王耀星要求「不公開審理」,而審判長當場質疑,「不是要法庭直播嗎?」對此,新竹市雙罷發言人林志潔今(9)日批,「典型的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對於鄭正鈐一事,林志潔說,法庭審判除了涉及國家機密、企業秘密、性隱私或兒少保護等事項,都要用公開的方式進行,這是為了彰顯審判的公開公正。但是法庭公開審判和法庭直播審判,是2件完全不一樣的事。

林志潔指出,對法庭內的人,包括:法官、國民法官、檢察官、被告、辯護人、律師、原告、證人、被害人、法院行政同仁甚至旁聽民眾而言,隱私干擾的程度由大到小分別是:法庭直播>法庭轉播>法庭公開審理>法庭不公開審理。

林志潔表示,世界各先進國家,連法庭審理的內容要被部分轉播,都非常小心,我國在沒有完善配套措施下,就提案要求審判要直接、立刻、現場無秒差的直播,且對直播出去的畫面毫無管制措施,當然會讓所有法律人和專家跳腳,這就是在上周相關立法在通過時,有10幾個團體站出來反對粗糙立法,認為這種直播制度會傷害被害人隱私,影響審理公平性的原因。

「結果當然大家都知道,就是被藍白立委強推通過。可惡的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事情換到自己身上完全雙標」,林志潔表示,鄭正鈐債台高築,付不出信用卡費、管理費、各種向民眾或金融機構借錢的欠款,捲入包庇組織犯罪、地下錢莊、中資介選、侵占公益款、喬事拿錢貪污等等眾多犯罪。昨天一個欠債1500萬的民事債務案件,又欠錢不還,竟然要求法官要閉門審理,把旁聽者趕走,直接被法官反問,「你們不是要推法庭直播嗎」?

林志潔提到,民事糾紛,身為欠錢的被告,鄭正鈐連普通公開審理他都不願意,卻去推動法庭直播,要求刑事被害人要在直播上陳述被害經過,其立法之無知無恥無專業,可見一斑,「呼籲大家趕快罷免這樣債務爆表、根本沒有能力也沒有專業來為我們訂立良善法律的立委,讓他專心去打官司和還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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