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謝男因長期家暴,遭妻子申請保護令,6月25日生效。然而謝男日前又到住處要拿東西,和妻子發生衝突,被妻子報警逮捕,不過移送新北地檢署後,檢方認為謝男違反保護令的情節輕微,將他無保飭回。謝男疑似因此心生不滿,今上午為了保護令問題出庭後,竟埋伏騎機車的妻子與小姨子,開車衝撞後持刀砍死;謝男逃亡至彰化後自知難逃法網,投案後被押解回新北土城警分局。
巴毛律師陳宇安有感而發表示,保護令並非萬能,不是申請了保護令就可以金鐘護體,也不是像僵屍電影中貼了一張符對方就不會動,甚至有時候申請保護令反而會更激怒對方,導致悲劇結果。她透露,如果有客戶來諮詢申請保護令,她覺得狀況不妙的時候,都會先對方是否還有其他地方可以去。
巴毛律師說,違反保護令當然有刑責,但就怕像今天這起新聞事件一樣,殺紅了眼根本就不怕,雖然無奈,「但保護令這種東西只對還有理智的正常人有用,對瘋子真的一點用都沒有」。她也呼籲,如果要申請保護令的對象有精神問題,或是有嚴重暴力傾向,請想盡辦法遠離那個人,「能用跑的不要用走的,能坐高鐵不要搭客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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