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在去年7月20日上午,張淑晶因工作分配問題,和謝姓女獄友起口角,謝女心生不滿,便將張淑晶放在一旁的文書撕成兩半。
同日下午,2人再度因工作分配問題發生爭執,這次兩人更進一步爆發肢體衝突、互相拉扯,謝女抓傷張淑晶的左手掌,造成張淑晶左手腕瘀青。
謝女事後坦承犯行,法官依犯毀損文書、傷害等罪,判決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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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鏡週刊
被稱為「惡房東」的張淑晶,過去曾有多起租屋糾紛,時常登上新聞版面,後來她因為犯下多起偽造文書、誣告等罪,後遭判刑,目前在台中監獄服刑。但如今傳出,她在獄中和一名謝姓女獄友因工作分配問題產生口角,女獄友不但撕毀張淑晶的資料,兩人還發生肢體拉扯,張淑晶因此左手受傷、手腕瘀青。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謝女被依毀損文書罪、傷害罪等合併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在去年7月20日上午,張淑晶因工作分配問題,和謝姓女獄友起口角,謝女心生不滿,便將張淑晶放在一旁的文書撕成兩半。
同日下午,2人再度因工作分配問題發生爭執,這次兩人更進一步爆發肢體衝突、互相拉扯,謝女抓傷張淑晶的左手掌,造成張淑晶左手腕瘀青。
謝女事後坦承犯行,法官依犯毀損文書、傷害等罪,判決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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