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劉哲彰感染COVID-19住進醫院,病危的他簽下預立醫療遺囑,要求不急救,也請律師正式送件提告台北市社會局。
僅頭手能動 連如廁都需要花錢
「居家服務員的使用並不靈活。」「我上廁所需要花錢。」「我的目的不是要把我的個人助理時數從60小時提高到180小時,我想透過高等(行政)法院證明,台北市社會局否決我的申請,這件事情是不對的。」劉哲彰說。
他是繼玉姐案之後,3件因申請提高個人助理時數而提起行政訴訟的身障者之一。65歲的重度身障者玉姐,只有頭、手能動,獨居的她一天只吃一餐,晚上若是倒地或大小便失禁,必須等白天的居服員上門,因此玉姐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新北市社會局將她的個人助理時數從最高上限的每月60小時,提高到每天24小時。2023年3月,法院判玉姐勝訴,目前她的個人助理時數提高到每月248小時。
玉姐案的判決,突顯17年未修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對身障者保障不足,也反映個人助理服務制度,因預算來自公益彩券,資源不足下,無法讓身障者獲得充分時數。
晚上6點,掛著呼吸器的劉哲彰一邊吃溫熱的便當,一邊跟我們聊天。64歲的他獨居在社會住宅,農曆過年時,3個弟弟的其中一位,帶著年夜飯來看他,彼此一年見不到幾次面,聊不上話,「我跟我的家人很疏離。」劉哲彰跟我們說,今天吃到溫熱的便當,是居服員好心做功德,知道他今天不能使用居服員,個人助理時數又快用完了,可能一天只吃一餐,無償到他家幫他準備便當。
之所以不能使用居服員,是因為下午居服員上班的時段,他去大學旁聽哲學課,必須有個人助理陪同。「居服員服務跟個人助理服務不能一起用,只能用其中一項。」劉哲彰解釋。
個人助理屬於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的支持服務,是身障者的手、腳、眼睛,幫身障者處理生活所需。身障者透過聘請個人助理,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以獲得自主性。使用個人助理必須撰寫生活計畫書,說明自己的狀況與理由,經社會局核定,方能申請到免費的個人助理時數。
居服限制多 強制用餐洗澡時間
劉哲彰家中有一張他的嬰兒照。這張照片是他這輩子唯一能坐著的時候。他小時候罹患小兒麻痺,影響身體發育,造成他不能坐只能躺。也因此,他是躺在一張像擔架的電動輪椅上。他曾考慮截肢,這樣他就能坐在一般規格的電動輪椅上,但因為沒有麻醉師敢麻醉,只能作罷。
旁聽哲學課是他多次病危後,活著的唯一樂趣,低收入戶的他,一些開銷也只花在哲學新媒體的訂閱費上。新學期,哲學課的教室在大學深處的半山腰,要搭復康巴士往返,每次上課都需要個人助理陪同。
我們跟著他開庭。法庭上,他跟法官說明希望提高個人助理時數的原因,也反映居服的使用限制。他以逛年貨大街舉例,居服員可以陪他外出買菜,他去年貨大街也的確是去買菜,但是照管中心(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專員知道後,「跟我說下不為例,他們認為去年貨大街是出去玩,不是居服員的工作。」居服員的使用時間也極為嚴格,「變成強制規定我們什麼時候用餐、洗澡。」這讓他的生活沒辦法像一般人靈活變動。
他身體狀況好時,還能勉強翻身,讓自己爬上馬桶。感染COVID-19出院後,身體狀況變差,翻不動了,為避免大小便失禁,他曾經多次自費,一個月花一萬多元,請個人助理幫忙他上廁所。
腦袋裡思考人權、公平正義、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他,說話像個哲學家,他用筆電看哲學論文,與個人助理聊思想實驗、量子力學。他曾因身障電梯的卡片感應器不符合身障需求,跟社會住宅的管委會打官司一年,當時台北市社會局提議要他搬到另一間社會住宅,但他拒絕,認為若不改善,他搬走後問題仍存在。後來法院判他勝訴,管委會花一萬元請廠商加裝感應器。
離家獨生活 只為不成家人負擔
劉哲彰沒上過學。他回憶7歲時,該上國小了,父母曾帶他到學校討論怎麼上學,學校要求家長要陪同;開學了,父母沒有動作,不上學這件事他也就這麼接受了。他靠看電視、翻弟弟們的課本、查字典、聽家人說話學會認字。他的知識全靠自學,後來還學會寫電腦程式,接案賺到錢,就全都拿去訂科普雜誌。
因為只能躺不能坐,沒有適合的輪椅,他到34歲都活在家中的小房間裡。人生第一次離開房間,是因為一位網友知道他的情況,弄來一張可以躺著的輪椅,他跟網友說就算有輪椅,他也無法出門,「那網友說,至少你可以到陽台呀。」
陽台的風景,是他尋求自由的開始。他因為幫弟弟的孩子看家庭作業,學校老師知道了他這位伯伯,跟他通email,約他逛誠品書店,他才第一次走到屋外看看外面的世界。父母過世後,他跟二弟住,後來決定搬出去自己住。問他原因,「我弟弟沒有嫌棄我。我想要離開家裡,是不希望自己變成家人的負擔。」他說搬出去後,二弟全家去了日本玩,「我在的時候,他們要顧慮我。」
寧死在外面 也不願沒自由地死
他說那是2003年,他原本想租屋,卻因一時間租不到,在社工安排下住進療養院。然而,療養院充滿限制與規定,他不能使用電腦,無法寫程式賺錢,也就無法租屋,因此在療養院住了5年。
「有一天,我跟一位女身障者搭電梯時,我請她按2,她看不懂阿拉伯數字,我才知道一個人如果完全沒有讀書會是什麼樣子。」他是為了自由而離開家裡搬出來,卻陷在療養院中,不想就這麼沒自由地老死,他開始想辦法離開。「我寧願死,也要死在外面。」劉哲彰說,語氣很是篤定。
他說能順利離開療養院,是因為一位個人助理幫忙,這位個助姓王,是個傳奇人物,「他台大醫學院念一半轉哲學系,畢業後跑去當電腦工程師,還學西藏文。」這位個助帶著他找屋子,說服房東太太相信他真的會寫程式,才成功租屋。
「有一天,這位個助消失了。」劉哲彰說。他租屋後,開始跟著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參與社會運動,有一次約在自由廣場,這位個助沒來,連酬勞也沒領。「他曾跟我講,他要去考陽明大學科技研究所,我後來在榜單上看到他的名字,確實考上了。我一直在想,也許有一天,我會在哪一個地方遇到他。」他語氣充滿祝福與懷念。
劉哲彰跟我們形容自由生活的感覺。那間個助幫忙租到的屋子,因為輪椅進不了浴室,所以他找裝潢師父,用類似公園椅的木頭材料把浴室地板加高,讓他能爬進去上廁所、洗澡,住了13年。他形容那是快樂的時光,半夜到公園吃宵夜有流浪狗陪他,「我可以跟當地的人密切接觸,比如便當店老闆。我去運動中心,去摩斯漢堡吹冷氣,然後看公園景色,這讓我感覺:哇,我實實在在地生活在那個地方。」
家人的犧牲 護腦麻學霸留學路
孫嘉梁對一個人生活的嚮往,是從愛情開始。他大學時曾經喜歡過一個女生,2人偶爾會單獨出去,後來他出國讀博士,這位女生交了男朋友,他因此非常難過,「我默默以為,自己住會比較容易追到女生,就很努力嘗試自己洗澡。」這是他想獨立生活的第一步。
44歲的孫嘉梁是建中榜首、台大數學資工雙學士,又以第一名成績自台大數學研究所畢業。重度腦性麻痺的他,口語表達不清,成長的求學路上不斷抗爭,例如延長考試時間,試圖為身障者爭取平等待遇,之後更在家人陪同下遠赴美國德州留學。
2011年,他取得數學博士學位回到台灣,參加社會運動外,也嘗試租屋、住學校宿舍,學習一個人生活。但因為個助人力不足,請不到人,晚間又無人幫忙,母親得跑去跟他同住,假日他也得回家。2年後,他接受失敗,搬回老家。
下午時分我們到他的住處。這天他正在做復健,有物理治療師幫忙他行走,也有個助協助他上廁所。孫嘉梁很熱情,示範如何自己用電鍋蒸飯,還請個人助理小文代替他,向我們介紹他床上的一個洞。這個洞連接尿桶,他睡覺時會穿上開洞的褲子,想尿尿時,就翻身對準床上的洞。
今年他多了一個室友詹紹鈺。詹紹鈺與雙胞胎的弟弟因是早產兒,罹患腦性麻痺,小時候父母離婚,弟弟歸父親,他歸母親。由於母親無法照顧他,所以他考上屏東大學後,被要求讀到最高年限的8年,靠免學費、身障津貼過活。去年畢業後,28歲無家可歸的他來到台北,一週有4天借住萬華的朋友家,另外3天借住孫嘉梁家,目前無業,正在找工作、考公職。
詹紹鈺戶口在台中,在學期間曾向台中市社會局提申請計畫,希望提高個助時數,卻從70小時被刪減為56小時;今年因生活狀況不穩定,他再次申請提高,然而時數又被刪減至40小時,原因不明。詹紹鈺說,2次刪減,他多次詢問台中市社會局都得到官腔回應,「他應該告訴我評估的專家委員對我計畫書內容哪裡有疑慮,讓我有機會修改,我的感覺是(評估)沒有一個標準,一切都憑感覺。」
採訪這天早上,詹紹鈺要到公平會面試,人生地不熟的他,若是個助時數足夠,可以請個助全程陪同,不用怕迷路。但因時數不足,他只能聘請一個半小時,讓個助陪他到公車站幫他攔公車,因為有些公車司機看到坐輪椅的身障者,嫌安裝斜坡板麻煩,會裝作沒看到。問他早上面試完,中午去哪裡吃飯?「我中餐都沒在吃。」
個助限時數 戕害障礙者自主性
2018年拜訪孫嘉梁,他的母親晚上都會駐守。2020年開始,因為大量使用個人助理,長期跟他綁定的母親獲得了自由,不再需要跟他同住,可以去上班,現在常常做晚餐送來給他。之所以幫忙弄晚餐,孫嘉梁說:「其實我可以自己買外食,叫外送,父母怕我吃太多外食,讓身體狀況惡化。」
孫嘉梁也申請提高個人助理時數,希望從每月100小時變成277小時。申請理由有二:一是個助幫助他入睡、起床,睡眠品質若能提高,在中研院當博士後研究人員的他,能更專注思考數學問題;其次則是讓個助成為他的雙手,在他的指示下買菜、做飯,母親便更自由了,連晚飯都不用幫他準備。他在臉書上曾經很興奮地描述,他跟個助是如何一起完成「電鍋蒸蛋」。對一般人來說,是簡單的一道菜,但從採買,到討論如何料理,都是珍貴的生活經驗累積。對他來說,這是更為自立的一步。
但是他的申請被否決了。今年他向新北市社會局提出行政訴訟,希望比照玉姐案,就他的需求給予足夠時數。他希望透過行政訴訟,爭取身障者的自主性,促使政府更重視身障者的人權平等、遵守聯合國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他寫文章告訴我們,使用個人助理,「是將自主性還給障礙者」,但是「太精確的時數需求評估,無法讓障礙者擁有這項自主性。」他舉例,他吃飯通常能在一個半小時內結束,但個人助理若只聘請一個半小時,非常難安排,短時數的工作時間,也影響個人助理這個行業的發展。而上廁所這種不定時發生的生理需求,需要個助的時間也不容易評估。
孫嘉梁認為,對於無法自己解決生理需求的障礙者,「只有長時數的個人助理(例如每天2次以上、每次至少4小時以上),才能真正支持一個障礙者勉強自主地生活。」
夜尿難自理 吞安眠藥強迫沉睡
壽司卷(化名)的房門沒關,應該說,不能關。因為她是SMA肌肉萎縮症患者,若是門關上了,她無法開門。她國小還能跪爬,上高中後惡化,現在只有頭、手能動,這個罕見疾病不可能康復,只能靠新藥減緩惡化。她的居服員辣辣(化名)說:「她不能控制自己的頭部,若是歪掉,需要有人幫她扶正。她大學住宿舍時,有一次我進去,發現她頭仰著,對著天花板。」我們問壽司卷,那一次她仰了多久?「一個多小時吧。」那段時間妳都想什麼?「好想死喔,真希望死一死算了。」壽司卷一臉嘻嘻笑。
她有一頭長髮,在重度身障者來說,極為少見,因為頭髮太長,居服員幫忙洗頭髮要加錢。她在筆電前為我們示範留長髮的原因。她手指能靈活打字,但因為無法抬起手臂,必須用手指勾住頭髮,才能把手臂從桌邊移動到鍵盤上。
她跟我們聊了半年的LINE,LINE上的她,語氣腹黑有趣,時而講網路哏,時而講基金會社工的冷漠。有時,她會說隔壁獨居視障者又帶著訓練中的三頭導盲犬來找她聊天,狗狗們很可愛很療癒。有時她憂鬱、憤怒,認為政府不公、制度吃人,「所以我是一個壽司卷,任人宰割的肉肉。」
她傳給我們一份自傳,裡頭寫她的困境,沒有人幫忙她如廁的夜晚,她會大小便失禁,只能等天亮。「這些不是意志力能撐住的,真的很難、很羞辱,但我已經習慣了。」睡覺若沒有人幫她翻身,她的身體會疼痛、長瘡。她有在看身心科,恐慌、焦慮、憂鬱,當她面對只有自己一個人的夜晚,為避免上廁所,她會吞下安眠藥,讓自己陷入沉沉的睡眠,「我最高紀錄是一次睡上36個小時,這樣完全不用吃東西,也不用上廁所。」
採訪這天,壽司卷感冒了,但她沒去看醫生。她的家中放一大堆感冒藥,她很常吃。SMA患者很容易因感冒而過世,知名的SMA患者、人權身障律師陳俊翰,即是因感冒猝逝。壽司卷出門需要有人陪同,但平均每天6小時的個助,她全用在晚上12點到早上6點的時段,除了必要的回診,她盡量少看醫生。
提行政訟訴 是最後的求生管道
今年她申請增加個人助理時數,希望能每天24小時,經過2次調解、訴願駁回,她準備提起行政訴訟,「別人可能把訴訟當選項,我是把它當最後的求生管道,是為了活下去、為了自由地上廁所,而不得不開始的抗爭。」
居服的控管很嚴格,做什麼事都要報備,經過核准。採訪前一天,照服專員知道她接受採訪,我們要請她到住處外拍照,外出過程需要居服員幫忙。「照專有意見,認為不行。」壽司卷說。她住在社會住宅,房門上貼著一張A4紙印出來的小海報,海報上是一個可愛的小女孩坐著輪椅,是她用ChatGpt把自己畫出來,逗趣地徵求志工:「我們尋找有同理心和耐心的清潔天使,清潔她的房間,以及汙穢的心靈(?)。」至於房門內,則是貼著一張提醒單,要居服、個助離開時,確保手機在壽司卷手上,讓她遇緊急狀況時,有手機可求助。
她的父母無法照顧她,為此她很努力求生存。父母不想花錢讓她讀書,她能上學,是跟親戚訴苦借錢。父母經濟狀況不好,用她博取親戚的同情借錢,借不到了,就叫她去借,成長過程她常被父母索討金錢,身障補助也被拿去付家中開銷。
她考慮與家人斷絕親子關係,因為她無法工作,很需要低收入戶資格,但父母有財產。她目前的低收入戶身分,是透過專案取得。她曾在LINE傳對話截圖給我們看,是失業的父親向她借1,200元。她回:「我戶頭只有288元。」她的弟弟是正常人,沒像她一樣得到罕見疾病,但無業;母親是居服員,工作不穩定。
關於家人,她在LINE上說:「長久以來我漸漸意識到,我的家人其實不是不愛我,也不是不願意幫,他們已經在生活中疲於奔命,連他們自己都需要被幫忙,又怎麼可能有能力照顧我?」「我們全家都被困在資源與能力都很匱乏的結構性困境裡。」「這樣的成長經驗,讓我從小就學會不能依賴他們。即使他們愛我,卻無法讓我感到安心。明明有家,卻沒有人能真正照應妳、理解妳,這種孤獨感,比任何具體的傷害都更深。」
她靠上大學逃離原生家庭,選擇一個人生活,開始掌握自己獲得的金錢,「哪怕工讀的錢很少,只能吃剩菜便當,我都覺得那是自由的味道。自己掌控人生的那一刻,是我真正活著的開始。」
不畏懼死亡 反怕無尊嚴被活著
她說話方式如高知識分子,也的確讀過非常多書。小時候很有繪畫天賦,喜歡藝術、語文,常常寫日記自學。「因為美術作品被老師表揚,我學會用創作找出口。」她大學讀數位文藝系,後來陸續讀過2次碩士。一次是電子商務系,10年前還沒有NFT,她就想像可以建構一個購買回憶的商業平台,以此通過入學口試;第二次是景觀設計系,「我瘋了,想把輪椅開進田裡。」她笑說想當設計師,希望能以自己的身障經驗,「打造一個能接納所有人,可以實現空間正義的地方。」
但2次碩士,都沒辦法畢業,目前休學中。「如果個人助理時數充足,我一定能畢業,可以雙碩士。」她給我們看好多證書,有網頁設計、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等等,也給我們看她的人力銀行履歷,她做過許多工作,AI數據標註師、總機、助理、電話客服,還開過彩券行,但最後倒店收攤,負債100萬元。這些都是她努力活著的證據。
妳害怕死亡嗎?「我害怕的是『被活著』,如果我能選,我希望能有尊嚴地活,自由地活,帶著尊嚴死去,而不是受困在無助與痛苦中。」壽司卷說。
個人助理服務起源於1960年代美國自立生活運動,其後擴展全球。亞洲大學講座教授、台灣照顧學會理事長周月清說:「因為居服不好用,居服是別人幫你媒合。個人助理是你自己可以決定要邀請誰來當你的個人助理,以及怎麼協助、在哪裡協助。身障者是主體,是雇主,錢由政府來出,由個人助理取代居服。」
周月清認為,目前台灣將居服與個助合用,個助已成為長照的補充包,「我不反對,如果沒有合用,那身心障礙者死定了。早期規定個助一個月只能60小時,等於一天2小時,台北市慢慢有特殊個案可以增加到100小時,可是100小時(平均)一天也只有3小時。」
周月清認為,玉姐案的判決,對台灣社會福利來說,是重要的里程碑。在國外,障礙者控告政府的司法訴訟並不罕見。她舉例,英國政府曾削減預算,影響障礙者使用個人助理服務,而被告到最高法院、歐洲人權法庭,後來最高法院認定英國政府違法,歐洲人權法庭也判英國政府敗訴。在芬蘭,也有障礙者向政府提告成功,最後得以有個人助理陪同出國留學的案例。「如果沒有個人助理陪同的話,其實身障者沒有能力出國留學。」周月清以人權身障律師陳俊翰、數學博士孫嘉梁出國留學為例,「他們都是家人陪同念書,這不合理,應該是國家去滿足他們的需求,怎麼是把責任都推給家人?」
需求未滿足 如同國家虐待霸凌
玉姐案的判決,法官要求社會局重新評估玉姐的個人助理時數,周月清認為,從國際觀點來看,「法官還是非常保守,我們的法官對社會福利的概念了解不清楚,忘記《憲法》保障每一位公民的生存權,以及及使用社會服務的權利。《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也保障障礙者有權利自主生活。我認為,法官還是站在行政單位的角度。」
目前玉姐的個人助理時數提高到每月248小時(相當於每天8小時)。根據周月清的研究調查,目前日本東京、韓國首爾,都已有上百位障礙者使用全天候的個人助理。「我去日本訪談一位障礙者是YouTuber,也是障礙權益倡議者。他有家人,搬出來自己住,日本政府給他每天24小時、三班制的個人助理。玉姐的需求密集度,比這位日本障礙者還高。」
周月清認為,個人助理時數的行政訴訟,法官應從「需求」的角度進行了解,「社會福利需求有四種,第一種是規範性需求;第二種是自己主觀的感覺需求;第三種為表達性需求;第四種是比較性需求(和一般多數人比較),就是我們一般多數人怎麼生活。法官應從『比較性需求』,看多數人是怎麼生活去思考。玉姐因個人助理時數不夠,沒有人抱她上下床,無法睡覺,都用手把自己撐在桌上,一週也只能洗一次澡。台灣社會有多少人的生活像玉姐這樣?我們是民主國家,民主國家不應該漏接任何一位公民,身障者是公民,當一位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沒有被滿足,等於這些公民都在被國家虐待、霸凌。」
周月清認為,由於對個人助理的核心精神不了解,各縣市政府單位擅自詮釋,加上個人助理服務的預算不足,「個人助理的核心精神已經被扭曲。」
無專法照護 評估缺乏邏輯依據
目前瑞典、韓國的個人助理服務都擁有專法,各國也都有相關法條規定,對政府有約束力,也有財源。考量到現實困境,台灣不容易有專法產生,周月清建議,未來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個人助理服務可比照社會住宅的立法過程,以專章納入障權法。
對於使用個人助理,必須撰寫計畫書,經審核通過方能提高時數。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祕書長林君潔表示,「過去政府單位擅自訂定個人助理時數最高上限是60小時,是天花板,可是這60小時是怎麼來的?沒有邏輯,也沒有合理性。」林君潔認為,雖然因為玉姐案的判決,法官把這個天花板拆掉,但個人助理時數的審查仍缺乏評估工具,「現在全丟給委外的專家委員,但每一個縣市的審查委員,認知又很不一樣。現在很尷尬、糟糕的是,政府推託時數是由委員決定,但委員的決定,並沒有一個清楚的邏輯跟依據。」
林君潔建議,衛福部曾對個人助理進行研究,未來應對評估工具有所訂定。她表示,審查委員會可以成為評估的搭配機制,但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要進入審查委員會;再者,會議召開時,障礙者應能親自出席陳述意見,目前的委員審查流於形式,「委員們根本連申請的障礙者長什麼樣子、實際生活是什麼樣子,都是看紙上作業的描述,光靠文字描述,其實沒有辦法具體談論這個人的自立生活需求。」
林君潔表示,申請個人助理時數的計畫書,原是由社工、同儕與申請者討論後撰寫,「現在全變成申請服務的障礙者的工作」,而撰寫時往往不斷努力說明、證明自己值得被補助時數,內容彷彿在申請圓夢計畫,「這二種核心精神是不一樣,不該用那種邏輯套用在『生存權』的個人助理服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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