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黃帝穎今po文指傅崐萁(圖)麻煩大了,「依據貪污治罪條例規定『藉勢藉端索賄罪』是10年以上徒刑重罪,最重處無期徒刑。」(本刊資料照)
政治 2025.04.29 18:13 臺北時間

花縣府恐嚇音檔/傅崐萁爆用礦稅脅迫業者 黃帝穎:最重處無期徒刑

記者|鏡週刊

本刊今(29)日報導,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在擔任花蓮縣長任內,將礦石稅調高7倍,幸福水泥旗下的福安礦業公司因不甘被敲詐,以違反租稅法律原則提出行政訴訟。不過就在案件司法定讞後,縣府高官一度放話恫嚇業者,還要求撤告,「縣府是可以馬上下令福安礦業停工」等等,相關錄音黨也隨之曝光。律師黃帝穎今po文談及此事,認為傅崐萁麻煩大了,「依據貪污治罪條例規定『藉勢藉端索賄罪』是10年以上徒刑重罪,最重處無期徒刑。」

本刊取得相關會議錄音檔,該會議在2021年7月7日花蓮縣政府舉行,歷時約50分鐘,花蓮縣府由時任副縣長顏新章、祕書長張逸華、環保局長饒忠等人與會。縣府官員在會中態度強硬,也對業者軟硬兼施。

張逸華還在對話中提及關鍵內容,「上面大人,昨晚他們二個在台北有見面嘛,大人要做什麼決策是大人的事情。」「他們談完之後,有跟我通電話,我大概也知道未來的可能方向…。」檢調就懷疑「大人」指的正是傅崐萁與幸福水泥前董事長陳兩傳。

黃帝穎律師今於臉書po文,指傅崐萁麻煩大了,因法律上,藉勢藉端是重罪,依據貪污治罪條例規定「藉勢藉端索賄罪」是10年以上徒刑重罪,最重處無期徒刑。從錄音可證明花蓮縣府藉勢威嚇業者,業者一路打行政訴訟均勝訴,在法院打臉傅在縣長任內政策,業者勝訴卻遭縣府高官以各種手段威嚇業者撤告,高官至少涉犯強制罪。「錄音中講到在台北二個大人講的內容更是關鍵,直接牽動傅崐萁是否涉犯藉勢藉端索賄的10年以上重罪。」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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