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外科主任名醫楊姓及鄭姓科主任,於台中榮總看診期間,竟由廠商代刀替病患開刀,分別被判1年2個月到4個月,緩刑4年。檢調經過多段手術錄影畫面發現,一共有13名病患由醫材商執刀,甚至執刀醫師明明依法不得向健保署申請給付,卻仍透過醫院申報手術費與診察費,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的違法模式。
社會2026.09.15 18:25 臺北時間
中榮廠商代刀2名醫緩刑 5病患術後惡化1/找廠商代刀手術13病患 中榮2名醫判決出爐
- 記者|鏡新聞、楊晉、謝昀蓁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團隊,手術房內,楊姓科主任在執行脊椎內視鏡微創手術時,卻是在旁觀看廠商操刀。這樣的狀況不只他一人,另一位鄭姓科主任,也是被拍到疑似讓廠商代刀。今(15日)台中地院宣判,楊姓科主任處1年4月,緩刑4年;鄭姓科主任處1年2月,緩刑4年。
投訴人:「有特定廠商,他為了要讓他的東西可以進去,然後就有點採取類似的商業模式,你跟我採購,我幫你代工,那代工就是幫你開刀。」
檢調歷經數月蒐證,調閱手機通聯紀錄、手術排程,並比對多段手術錄影畫面,發現一共有13名病患,由醫材商執刀。至少5名病患術後,病況沒有獲得改善。進一步查出,涉案醫師明知相關手術實際由無照人員執行,依法不得向健保署申請給付,卻仍透過醫院申報手術費與診察費,同時收受醫材商依銷售額提撥的公關費,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的違法模式。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簡芳潔:「被告透過醫院向健保署申報請領健保醫療點數費用,致健保局陷於錯誤,合計給付新台幣15萬2731元醫療費用。本案13名病患亦因此遭詐騙,支付自費額合計新台幣187萬1362元。」
法院審酌,被告五人犯後,分別跟本案的病患或家屬成立調解、和解,給付賠償已經履行完畢,展現悔改認錯的態度,認知自身行為不當。多數病患均同意給予被告緩刑,本案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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