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剴剴遭虐死案,震撼社工界。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徒刑兩年,是台灣首例因過失致死遭判刑的社工,也讓第一線的他們人人自危。最令基層寒心的是,判決書中寫著「自願承擔保證人地位」這九個字,到底什麼是保證人地位?法界解釋,就是對犯罪結果的發生負有防止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等同積極犯罪。判決一出,各地社工團體走上街頭抗議,質疑機構能全身而退,責任卻全由基層扛下。他們呼籲政府正視政策落差,別讓社工成為社會安全網破洞的替罪羔羊。
調查報告2026.08.08 22:33 臺北時間
全台首例過失致死判刑 社工陳尚潔背「保證人地位」 機構脫身基層扛責?剴剴案後人人自危|社工消失中
- 記者|簡如屏
- 攝影|李昆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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