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內鬼竊密案判決塵埃落定,前台積電工程師陳力銘轉職東京威力後,勾結在職工程師陳韋傑等人,竊取2奈米及14埃米先進製程機密,最高法院今(30日)駁回陳力銘、陳韋傑上訴,2人分判10年、6年徒刑確定,另還有2名涉案工程師因未上訴,先前已定讞。
社會2026.07.30 18:04 臺北時間
台積電內鬼竊密案落幕 主謀陳力銘判10年、共犯陳韋傑6年定讞
- 記者|徐如奕
本案起於台積電發現內部有工程師涉嫌竊取先進製程營業秘密,追查發現,曾任台積電工程師、後轉任東京威力行銷部門的陳力銘,為提升東京威力蝕刻設備競爭力,要求在台積電任職的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登入系統,翻拍機密資料並提供給他;檢方偵辦過程另查出,在職工程師陳韋傑涉嫌外流台積電14埃米製程相關技術資料。
全案涉及2奈米及14埃米等先進半導體製程,檢方認定已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依《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將陳力銘等人起訴。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一審認定,陳力銘等人行為危及台積電產業競爭優勢及國家經濟安全,判處陳力銘10年、陳韋傑6年、吳秉駿3年、戈一平2年徒刑;其中陳力銘、陳韋傑上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2人維持原判,判決定讞。
此外,東京威力因未盡監督責任,先前遭判罰金新台幣1.5億元,並附條件緩刑3年,須支付台積電1億元及國庫5000萬元;因東京威力及檢方未提上訴,判決已確定。至於東京威力主管盧怡尹涉湮滅證據罪,一審遭判刑10月、緩刑3年,她提上訴後,案件目前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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