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2026.06.29 18:55 臺北時間

獨家/民眾控網購「二手冰櫃」不到1個月就壞 食材全報廢找嘸店家

網購真的得睜大眼睛!一名團購業者6月初在臉書粉專購買二手掀蓋式冰櫃,店家承諾保固半年,沒想到買回家不到1個月就無法製冰,讓團購老闆娘的食材統統壞光光。沒想到嘗試聯絡店家竟找不到人,實際直擊店面,不僅大門緊閉,致電店家也轉接語音信箱。

冰櫃打開有肉、有魚,還有火鍋料,團購業者為了保存食材,砸萬元買這台「掀蓋式冰櫃」,沒想到。

受害團購業者:「就是退冰過後的狀態,連血水的冰塊都還在這裡,我這樣的東西對於我的客戶一點保障都沒有啊,我完全不敢賣啊。」越講越火大,因為看看冰櫃裡頭,肉片統統解凍,甚至昂貴的鱈魚、帝王蟹腳,也滲出大量血水,但明明食材就冰在冰櫃,怎麼不冰、不冷,反變常溫?

受害團購業者:「24日早上6點多,我就傳訊息跟老闆講說,我的冰箱出問題了,然後他到現在還是都沒有任何的回應。」團購闆娘直指,這台「掀蓋式冰櫃」就是從臉書粉專下訂。

她還原6月2日,花1萬2000元購買二手冰櫃,店家聲稱有保固半年,但沒想到才不到1個月,冰櫃就無法製冰,然而,聯絡對方卻被不讀不回。受害團購業者:「25日中午的時候,其實我人就殺去他那個工廠的地址,可是沒有開門。」

店家就像人間蒸發,怎麼找,就是找不到人,然而慘的是,老闆娘不只1萬2打水漂,還因為無法製冰「食材壞光光」,損失算一算,還倒賠2萬8。記者實際直擊,遭指控的業者店面,不見任何人影,連致電給老闆。電話語音:「您的電話將轉接到語音信箱。」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林傳健:「如發現商品有與約定或廣告內容不符之瑕疵,得依民法規定主張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甚或請求損害賠償。如業者刻意失聯,或使用不實資訊交易,更可能涉有刑事詐欺之虞。」

消保官提醒,購買二手商品,只要業者承諾半年保固,就有履行保固義務。對此,老闆娘也決定訴諸法律,討回公道。

鏡新聞已上架86台,若無法收看,請洽詢當地系統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