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今天(6/29)上午天氣超熱,似乎也讓人火氣大,一名73歲詹姓男子,站在鹽埕區五福四路上等公車,疑似因為公車視線死角因素,司機沒發現他揮手,結果詹姓男子竟然趁公車停紅燈時,跑到公車車前肉身擋車,不讓公車離開,雙方僵持也讓後面交通大打結,最後警方到場,這才排除!
影音2026.06.29 13:25 臺北時間
玩命!夫妻載幼兒誇張三貼 路怒男咆哮擋公車2/不滿公車過站不開門! 高雄翁暴怒肉身擋公車
- 記者|鏡新聞
上午八點左右,高雄鹽埕五福四路上出現一名男子,肉身擋車擋的還是一輛公車,只見他手持手機對著公車疑似錄影,後方車輛也因此無法往前大塞車。民眾:「阿伯說有舉手啦,公車不可能沒看到,沒停下,公車最後停紅燈啦,阿伯就跑到前面擋。」
路口監視器拍下(監視器),當時這輛33號公車行駛到路口停等紅燈,結果這名男子從人行道上跑出來先是在車門旁示意公車司機開門,不開門就跑到車頭前面不讓公車行駛,雙方僵持直到警方到場這才排除。
警方vs.公車司機:「他沒有舉手啦,他忽然衝過來衝來擋在我前面,不讓我走耶,後面車子一直塞耶。」原來73歲詹姓男子自認為在人行道上已經向公車揮手示意停車,但公車司機卻可能因為視線死角因素沒注意到,結果詹姓男子直接衝到車子前面不讓公車離開。
漢程客運總經理王富民:「該乘客沒有在站點提早等候,也希望日後民眾能夠理性來相對應處理這些突發狀況。」高市警鹽埕分局五福四路派出所長鍾易修:「阻礙交通之行為,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依法舉發。」無論是誰有理,民眾都不該在公車前面肉身擋車,警方認定詹姓男子有阻礙交通之行為,將依道交條例舉發,最高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另外也將依強制罪及公共危險罪嫌將擋車男子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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