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右)認為「柯文哲條款」非常離譜。(翻攝自陳佩琪臉書粉專)
政治2026.06.13 20:32 臺北時間

《刑訴法》修法被影射替柯文哲解套 陳佩琪直呼離譜:先談羈押理由

立法院近日審查《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藍白立委提議縮短羈押期限,並檢討羈押要件,外界質疑是為柯文哲量身打造的「柯文哲條款」。對此,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在臉書發文指出,即使修法通過,柯文哲也無法獲得任何利益,因此覺得相當離譜,呼籲社會重新檢視法院當時多次裁定羈押及延押的理由是否合理。

針對《刑事訴訟法》修法被外界稱為「柯文哲條款」,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在臉書發文表達不滿。她透露,柯文哲當天一早出門前仍為此事感到氣憤,認為自己「去年都被關到快沒命了,今天就算修法,會拿到什麼好處嗎?」因此呼籲社會重新檢視當初法院裁定羈押與延押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腳,而非直接將修法與柯文哲個案畫上等號。

談到柯文哲遭羈押的過程,陳佩琪指出,同樣一批證據資料,法官朱家毅曾認為「證據不足、無保請回」,但之後法官呂政燁卻裁定「羈押且禁見」,讓她難以理解。她表示,柯文哲遭羈押及禁見長達363天,是羈押制度中最嚴厲的手段之一,而法官不僅認定其有逃亡風險,更將全家以「具備國外生活能力」為由認定可能潛逃,因為都沒有綠卡或外國居留證,所以質疑相關判斷只是憑藉「自由心證」。

對於檢方與法院提出的串證疑慮,陳佩琪也提出反駁。她表示,京華城案發生於2020年至2022年間,當時柯文哲忙於防疫工作,相關審議與研議程序均由專業幕僚負責,會議紀錄公開上網,過程也全程直播,「沒參與,是要怎麼串證這些人呢?」她批評,司法機關的認定邏輯「黑白顛倒」,證人越是證稱市長未介入、未施壓,越反被解讀為犯罪嫌疑重大,「簡直莫名其妙」。

此外,陳佩琪也提到端木正與李文娟持續接受電子監控一事。她轉述柯文哲的疑問指出,兩人涉及的爭議頂多是申報程序問題,「既沒貪污,也沒有人叫他們A錢」,若是政治獻金或相關帳務申報有疏漏,是否能透過行政程序要求補正即可。她指出相關機關動輒祭出刑責與監控措施,痛批「怎麼有這麼夭壽和無良的司法和監察院!」

文末,陳佩琪也對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態不提名監察委員、反對相關人事案表示支持,直呼「大快人心」。她認為,監察院長年存在存廢爭議,如今在野陣營推動相關改革,也讓社會再次關注監察制度是否仍符合當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