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今針對翡翠水庫發電「耗水費」說明。(翻攝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官網)
政治2026.04.19 17:27 臺北時間

翡翠水庫提「耗水費」和台電談不攏 水利署:發電用水不徵收

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近日表示,因台電不同意簽署「耗水補償費」合約,宣布不再支援緊急調度供電,台電則回應,考量購電成本公平性後難以同意。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9日)受訪時指出,台電若有議價空間,水庫有意願進一步討論。經濟部水利署今則澄清,表示水力發電依法不徵收耗水費,強調翡翠水庫與台電協商費用勿錯誤援引。

水利署今(19日)透過新聞稿說明,水力發電是利用水位高低差產生能量轉換為電力,發電過程中並未消耗或減損水量,發電後的水仍可供應下游其他用水需求,並非屬於耗水行為。因此,對於水權登記用途為水力發電者,依《水利法》第84條之1規定,經濟部對水力發電用水並未徵收耗水費。

水利署進一步指出,依《水利法》規定,耗水費徵收機關為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地方政府並非該法條之法定徵收機關,相關權責應予釐清。北市翡翠水庫管理局若有意向台電協商收取相關費用,水利署表示,若屬「發電補償費」或「發電費率」性質,應由雙方依協議機制辦理,不宜援引《水利法》作為依據,以免造成社會大眾誤解。

另就水庫營運現況,水利署表示,目前翡翠水庫蓄水率為91.6%,已高於運用要點所訂上限水位,在此情況下配合發電,有助於整體能源調度。水利署也強調,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原則,妥善管理水資源,確保供水穩定與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