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籍男子丁小琥(中)涉嫌在台發展共諜組織。(翻攝自鹿港天后宮官網)
社會2026.04.15 11:34 臺北時間

港商丁小琥滲透我軍方共諜案宣判 現退役6軍人最高判8年半

港商丁小琥化身共諜滲透我國軍方組織案,歷經一年的偵辦與審理,台灣高等法院於今(15日)正式宣判。這起案件源於香港籍男子丁小琥受中共軍委指示,長期以商務與觀光名義來台,並透過地下匯兌洗入逾千萬資金,成功吸收多名現役及退役軍官刺探國家機密,雖然主嫌丁小琥在審理期間病逝獲公訴不受理,但其餘6名涉案軍人皆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及陸海空軍刑法重判,刑期自4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展現司法機關捍衛國家安全的決心。

檢調追查發現,丁小琥自2018年起接受中共南寧工作站指導,並以退役中校王文豪、譚俊明為核心,物色昔日同僚或受訓同梯進行遊說,組織成員不僅刺探、蒐集重要軍事機密,丁男更要求現役軍人在兩岸發生戰事時,應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嚴重危害我國防衛意志。此案由國防部政戰局在內部清查時,發現楊姓少校行止涉疑,隨即通報調查局啟動國安聯防機制,歷經四波偵查行動,終將這起盤根錯節的滲透網一舉瓦解。

在今日公布的判決中,以現役空軍飛指部少校管制官邱翰林的刑責最為沉重,法院認定其涉及發展組織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6月;其妻子中尉人事官楊千慧亦因同罪被判處8年徒刑。作為組織推手的退役中校王文豪與譚俊明,則分別被判處7年及7年2月有期徒刑,並宣告沒收已繳交的數十萬犯罪所得。此外,士官長呂芳契及少校參謀官楊博智也分別獲判6年與4年6月刑期。全案被告僅因私利便違背忠誠義務,背叛國家與袍澤,令檢方與國防部深感痛心。

這起案件也揭露了中共透過地下匯兌支援間諜活動的非法資金鏈,台北地檢署查出,丁小琥與同夥陳俊安利用地下通匯方式,將中國提供的新台幣1,100餘萬元資金洗入台灣,作為發展組織與購買情報的經費,儘管丁小琥與另外兩名核心成員張志煒、何聖影已先後病逝,無法追究刑事責任,但相關資金流向已成為司法機關定罪的重要事證。司法機關強調,對於此類少數官兵損害國家利益、洩漏軍事機密的行為,絕對會予以最強烈的譴責與法律制裁。

國防部針對此案表示,目前已落實更嚴格的安全調查機制與國安聯防通報,以防堵中共對我軍方的持續滲透。高等檢察署則在判決後重申,軍人應肩負保家衛國之重任,對於利慾薰心、出賣國家的叛國行為,法院依法從重量刑,除沒收犯罪所得外,更希望能藉此收儆懲之效。